【我區我主場】區議會選舉成為人質|曾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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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今年,還有沒有,區議會選舉?

無人想過這個問題到區議會快選的日子,仍然在問。

我覺得這屆政府已經是無可救藥,居然把公民基本權利拿來做人質。

為何這樣說?

林鄭在選前記者會,是這樣回答能否舉行區選。「政府一直希望在公平、公正、安全和有序地舉行區選,但指出主導權不在政府,政府只能呼籲所有「暴徒」、「無用暴力人士」停止所有暴力、威嚇行為,若選民不能在安全環境投票,兩萬名票站人員不能到票站工作、校工不能準時回到作為票站的學校開門,選舉難以公平、公正地舉行。」

聶德權表示,若果選舉有任何差池,是暴力示威者的責任。(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這真是一個典型推卸責任的政府表現,問問政府,有無用相同標準,去保護如常上學的學生們?有無問如果學生不能在安全環境下上學、不受堵路、警察威脅搜身、二噁英催淚煙的危害下活動,便停學停課呢?

政府到今天的態度仍然是,我說危險便停,你說危險我就偏偏不停,不能中了圈套。所以港鐵10點停便停,9點停又停,年宵無乾貨便無乾貨,但學校不能不上學,成份不明傷害不未明的國產催淚煙也不能不用。

(資料圖片/高仲明攝)

現在來到區議會選舉。如果政府真的有決心要舉行區選,是否應該排除萬難增加警力,就像政府保護高鐵站、各警署、政府總部一樣,而不是把責任交到「暴徒」手上。這個城市是誰話事呢?

我最反感便是政府把區議會選舉當作談判籌碼,如果你想履行公民權利有票可投,便要聽政府話不作抗爭;但以選票說不本身就是一種抗爭的形式,再加上社會抗爭是互動關係,如果政府不作惡,抗爭也不會各區開花。

選管會主席馮驊視察模擬票站。(資料圖片/高仲明攝)

如果政府真的有心舉行區選,是否應該約束警方,取消圍困理大,解決這場人道災難,令各區怨氣壓力紓減? 一隻手掌拍不響,沒有警暴,也就不會有民眾的抗暴。聰明的政府,應該以區選作為一個解決問題的契機,政治問題政治解決,讓街上民眾覺得議會抗爭也是一條出路,便可以減少堵路。現在政府反過來,高壓鎮暴,用取消區選作威脅,完全是把選民做人質。

下次,被挾持的人質,會否是立法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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