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師追已婚情人禮金案 情人稱僅收過兩個手袋 搬出需自付租金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商業分析師與已婚婦發展「黃昏戀」,指女方收下12萬禮金後卻反口不嫁他案續審,已婚婦今(13日)出庭自辯。她稱與她在分析師公司工作時互相認識,同事一直指分析師暗戀她。她婚後約一年開始與分析師交往,分析師更叫她離開丈夫,與他同住,但分析師女兒不悅,最後更要她搬走。已婚婦覺分析師不關心她而分手,又指交往良久僅收兩個手袋。

被告彭秀玲稱與原告交往僅收過兩個手袋。(資料圖片)

指分析師一直暗戀她

被告彭秀玲(41歲)供稱,她於2000年與首任港人丈夫結婚,06年來港定居。2年後,加入原告徐志明工作的公司,徐雖於另一個部門工作,但仍算是她的上司,很多同事亦知道徐暗戀她。

被告彭秀玲指原告徐志明(圖)稱買樓予她卻未有兌現。(資料圖片)

聲稱會買樓予她才答應同居

結識1年後,二人便開始發展,徐亦要求她搬離丈夫家,並與他同居。她當時一度猶豫,惟徐表示同居後,遲點會在內地買一層樓及給她20萬,給她安全感,故她最終答應。

女兒踢門即要情人搬走

惟其後徐的女兒放假自台灣回港,並居於同一屋簷,徐的女兒曾醉酒,又踢她的房門,及用粗口罵她,原告遂叫她到內地暫住,之後又要求她搬出。彭指,徐原本答應支付租金,惟未有實行,彭覺得徐並不關心她,之後與徐分手。

只收過兩個手袋及6百元護膚品

彭指,她與徐同居期間,她有收入,故會負擔生活費用,她又指和徐拍拖前,並不知道他的收入,拍拖數年間,徐只送了價值600多港元的Fancl的護膚品、4000多港元的Gucci及7000多港元的LV手袋給她。

案件2月26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J 315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