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犯出庭】文子星涉接贓3百萬案區院開審 懲教員庭上穿避彈衣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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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裔重犯文子星(Ramanjit Singh),涉嫌夥同2名印裔男子接贓3百萬港元,案件今(7日)於區院開審。3男全否認一項處理贓物罪。法庭及警方繼續作出嚴密保安戒備,氣氛緊張,犯人欄內則坐有4名穿上避彈衣的懲教人員,並將三被告分隔開,任何人士進入該法庭樓層,均需被警員以手提金屬探測器。

第三被告文子星每次均有俗稱「鐵甲威龍」囚車押上法庭。(資料圖片)

涉案三名被告:GURSEWAK SINGH(25歲)、DILPREET SINGH(24歲)和文子星(29歲)。控罪指,三人於2017年3月13日,在大角咀洋松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即知道或相信一個載有104,700美元和50,000歐元的行李箱,以及一個載有219,900美元的行李箱是贓物,而不誠實地收受該等贓物。上述的贓物總值約為300萬港元。

失竊行理箱有三被告指紋

控方開案陳辭指,2017年3月13日早上約8時,紅磡民裕街發生一宗劫案,數個裝有現金,屬於印籍商人Dholwani Yogest Kumar(35歲)的行李箱被人偷去,警方同日在大角咀洋松街找回涉案的行李箱,而警方發現行李箱時,眾被告與被偷去的行李箱非常接近,而閉路電視片段中可見首被告曾拿起行李箱。警方後來亦在涉案行李箱找到次被告及第三被告的指模。

行李箱內有全球定位系統裝置

控方又指,經營珠寶及手提電話生意的男事主Dholwani Yogest Kumar於案發前一天,吩咐其司機到機場接他的生意伙伴,並為他取回涉案3個裝有錢的行李箱。Dholwani取到行李箱後,之後將兩個裝有全球定位系統的電話放入行李箱,並打算回到紅磡民裕街寓所,惟到寓所樓下時,被人以硬物襲擊致倒地,混亂間兩個行李箱被人取走,而他見到5至6名南亞裔男子潛走,並乘私家車逃去,Dholwani嘗試追上私家車不果,途人見狀即為他報警。

見文子星在行李旁

警方事後憑著行李箱內的全球定位系統電話找到大角咀洋松街,並見到首被告拖著其中一個涉案行李箱,身邊有3至4名南亞男子,當中包括次被告及第三被告文子星,眾被告見到警方後,即四處逃走。首被告事後於廣東道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次被告於案發後兩天於紅磡住所被捕,而第三被告則在案發經羅湖口岸離港,其後在7月15日自新加坡回港時被捕,他同樣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款項是買賣iPhone生意利潤

Dholwani出庭作供指,去年3月13日,他的一名女客人為他從印度帶來兩個裝有合共約300萬的行李箱,之後回到家時,便被人襲擊。他在辯方盤問下承認知道行李箱內有錢,是客戶給他為買賣iPhone 生意的利潤。他強調是客人安排該次交收,高峰時期更會一星期收錢兩次。

事主稱客戶選擇現金交收

辯方追問他如此大的金額交收不怕會有風險嗎,而且將該筆錢出境印度亦違反印度法例。他則解釋指,他一日未收到錢,上述的事宜都不關他事。辯方又問他在案發時,將裝有定位系統的電話放入行李箱,可見他都認同有風險,但他並不同意,又指平日綠燈過馬路時亦有風險,他亦補充,他有提供電匯等銀行服務供客人選擇,只是客人不選擇。

明天先處理是否要文庭上戴手銬

代表第三被告文子星的大狀今在庭上反對懲教署申請,要求文在15天審訊其間戴上手銬,又指文早於本年3月,本案預審時均沒有如此安排,文亦沒有暴力及潛逃行為,加上文現被控的控罪為處理贓物罪,看不到原因需要文戴上手銬。法庭明天會先處理文是否須在聆訊間戴手銬的申請。

案件編號:DCCC 595、90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