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會前主席葉錫安談領袖之道:不在於擁有權力,在於體恤民情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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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會前主席、前立法局議員葉錫安接受馬會刊物《駿步人生》專訪,大談領袖之道。他認為,領袖並不是高高在上,而領袖之道更是不在於擁有權力,在於有機會服務社會,體恤民情,並為市民解決問題。
曾任港英立法局法律界議員的葉錫安又提到,在1989年律師會公職屆滿時,原擬功成身退,但後來發生六四事件,令他決定繼續公職生涯,所以後來出選立法局議員,並成為最早期的「早餐派」發起人。

葉錫安(前排右)加入馬會四十多年,今年剛卸任主席一職。(馬會網頁圖片)

認為領袖應多聽意見 回流香港只因父親一句話

葉錫安表示,作為領袖最重要是願意聆聽和學習,用心聽取意見,因為「無人會知道所有的事」。他認為,領袖不是高高在上,唯有對症下藥,就算和別人出發點有所不同,也可深入研究及討論,找出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凝聚共識。他指出,領袖之道不在於擁有權力,而在於有機會服務社會,體恤民情,並為市民解決問題。

葉錫安出身教育世家,12歲起已到英國讀書,後來娶了英國妻子,原擬在英國發展,甚至已有英國的律師樓邀請他擔任合伙人。不過在1972年,葉錫安因為父親一句「香港好繁榮,回來看看」,決定攜同妻女,由英國回流香港。

他回港後加入著名律師行孖士打,一做就是32年:「第一張合約只有3年,原擬試試看是否適合。」結果他留在香港三年又三年。在「孖士打」的第五年,即1977年,葉錫安已獲邀成為合伙人,後來更成為該行第一位華裔主席及首席合夥人,直至2004年榮休。

原擬功成身退 因六四事件延續公職生涯

葉錫安憶述在1985年,當時正值香港前途問題關鍵時刻,獲邀出選律師會會長一職,自覺責任重大,於是先擔任兩年副會長,之後獲選為會長。他後來再出任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成員,作為9個專業團體的召集人。

到1989年,葉錫安律師會公職屆滿,原擬功成身退,但同年北京發生六四事件:「香港人心情很差,政府都不知怎辦,生活本可照過,但我覺得當時香港失了希望,好像很絕望,我就想盡點力做我可做的事。」

於是,葉錫安繼續自己的公職生涯。1991年起,立法局開始有地區直選,其餘議席則透過功能組別和委任產生,他決定出選,並在1991至1995年間出任立法局法律界議員。翻查資料,葉錫安亦是早年立法局「早餐派」發起人之一。他形容:「回歸過渡,法律條文的修訂十分重要,之前4年律師會的公職,令我更熟悉香港的環境,覺得自己可以在這方面貢獻更多。」

葉錫安認為,領袖並不是高高在上。(馬會提供)

葉錫安加入馬會,足足有四十多年。他早於1973年成為馬會會員,1992年獲選為遴選會員,並於1999年起出任董事,2010年獲選為副主席,2014年起擔任馬會主席,至今年榮休。

葉錫安於2017年,獲特區政府授予金紫荊星章,政府於授勳嘉許語中,讚揚他對香港賽馬會及發展香港馬術運動的貢獻,同時亦表揚他在法律服務及教育等多個範疇的功績。不過葉錫安強調,這些際遇並非刻意追尋,而是抱著「隨遇而安」、「順勢而為」的人生態度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