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運港泳隊第六選手取代首名出賽 劉江華︰是否公道政府不宜干預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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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選拔泳手代表香港參加第18屆亞洲運動會,業餘泳總執委會委員吳旭光的兒子吳欣鍵排名第六,卻取代記錄最快的泳手郭家輝出賽。民主黨林卓廷質疑政府是否知情,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表示,已要求港協暨奧委會提交資料,並獲答覆指,沒有接納4名泳手的提名,指遴選準則主要是選手有無參與指明的國際大型賽事、在大賽中的排名及賽程的整體部署。劉江華指,按以往做法,部分泳手未達標的泳手都可獲「綜合考慮」,他檢視過事件,認為今次選拔符合現有準則,至於有關準則是否公道,應由相關總會自行決定,政府不適合干預。

林卓廷手持33名入選港隊泳手的提名資料。(網上截圖)

林卓廷批「綜合考慮」是任搬龍門

林卓廷手持33名入選港隊泳手的提名資料,指出當中有6個沒有參加過國際大型賽事,「談何講得上他拿到頭三分一的排名。」而一位姓吳的入選泳手雖有參與大賽但排名不符合資格。劉江華表示,有覆核過所有資料,部分泳手未必達至港協暨奧委會的三個遴選準則,可獲「綜合考慮」;而有部分項目如接力賽,有名額空缺時,總教練完全有權找泳手替補出賽,都是過往做法。林卓廷批評,有關「綜合考慮」做法是「人治」及「任搬龍門」。

劉江華︰檢視事件結果 符合現有準則

民建聯張國鈞質疑,港協暨奧委會的遴選準則及實際做法不合邏輯及不公平,及提出當局會否督導有關團體改善遴選機制。劉江華表示,「公平選拔非常重要,密切監察事件」,不過認為每一個體育總會的準則不同,港協暨奧委會的遴選過程,政府都不適合干預,就準則是否公道,應交由有關總會理事及會員自行檢視及決定。「我們睇返體育總會,同埋港協暨奧委,現有的準則,這一次的選拔,是否可以符合得到,如果我們比較徹底去睇,這一次是符合得到。」

劉江華引述港協暨奧委的答覆,據防止利益輸送機制,委員須事先申報利益,並須在遴選會議上避席及不能投票,而在事件的提名階段有跟從上述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