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案】黃浩銘涉叫示威者反包圍 李永達疑叫人走入馬路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佔中9子被指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案件今(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除了指戴耀廷等人早在佔中前一年已不斷宣傳運動外,至2014年9月27日陳淑莊等人站台呼籲市民加入支援,至戴宣告佔中正式啟動後翌日,黃浩銘涉在分域碼頭街以「大聲公」指示示威者「反包圍」添美道,以阻警方由添美道驅散示威者;而李永達則涉在夏愨道呼籲示威者行入馬路,阻塞全部6條行車線。

主控官布思義指,2014年9月28日凌晨一時許,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被告站台時,戴宣稱:「佔領中環正式啟動。」當時已有逾千計示威者聚集在中環添美道一帶。

黃浩銘被指曾指示示威者「反包圍」添美道。(張浩維攝)

黃浩銘被指勸人阻馬路

同日下午,大批示威者在龍和道與分域碼頭街附近聚集,當時警方設立防線以阻示威者進入添美道,而示威者及後衝到分域碼頭街的馬路及坐下,黃浩銘此時以大聲公指示示威者留守在分域碼頭街,及反包圍在添美道的警方,以阻警方驅散示威者,又呼籲在行人路上的示威者坐到馬路上,及著示威者號召更多人阻塞分域碼頭街。

控方指,黃浩銘勸籲示威者留守,及著他們號召更多人阻塞馬路,已構成「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而控方則會傳召消防處人員講述一輛救護車被示威者阻擋的情況。

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被指叫示威者走出馬路。(張浩維攝)

李永達被指叫示威者行入馬路

至於李永達,控方則指他在同日下午指示在龍和道與分域碼頭街交界的示威者,前往夏愨道進行「公民抗命」,阻塞馬路。李永達在稍後時間到添美道與夏愨道交界,指示示威者由行人路走到馬路,及佔領夏愨道全部6條行車線。控方指李永達的行為已構成「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控方續指,當日下午夏愨道的東行線及西行線完全癱瘓,示威者持續非法佔領夏愨道、添美道及鄰近的道路。控方將傳召警司講述在2014年9月27日至12月11日清場期間,在20次巡邏時看見馬路持續被阻塞,及影響道路使用者。

9名被告為佔中發起人戴耀廷(52歲)、陳健民(58歲)及朱耀明(73歲)、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5歲)及邵家臻(47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2歲)及鍾耀華(24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28歲),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1歲),9人共被控6項妨擾罪。

案件編號:DCCC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