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招標推售單位 陳帆:政府現階段未有計劃規管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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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去年公布新房屋政策,提及修改預售樓花同意書,要求每次推售的住宅單位數目不能少於總數的20%。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今日(27日)向運輸及房屋局提交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會否規定發展商不得以招標方式推售單位,並規管相關銷售安排。
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書面回覆稱,政府現階段未有計劃就「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中,發展商以招標方式推售的單位數目、比例或次數等作規定。

為打擊發展商「唧牙膏」式賣樓,政府去年推出新房策,修訂預售樓花同意書。(資料圖片)

為打擊一手發展商囤貨的問題,特首林鄭月娥去年公布修改預售樓花同意方案,要求發展商每輪推售的住宅單位數目不得少於同意書內單位總數的20%。不過,有發展商將部分單位以招標方式出售,以應付新例。

為應對新房策,發展商以招標方式推售單位。(資料圖片)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稱,現時以招標形式出售單位,雖無須提供價單,但仍需要符合《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下的規定,同時需要提供發展項目的成交紀錄冊等。他相信有關規定有助確保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透明度及公平性,以及保障消費者。他指出,政府將繼續留意相關銷售情況,惟現階段未有計劃 在「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下,就發展商以招標方式推售的單位數目、比例或次數等作規定。

陳帆以書面回覆稱,政府現階段未有計劃規管發展商以招標方式推售單位。(資料圖片)

他又指出,截止 2019 年2月底,地政總署在新規定生效後,合共就30個住宅項目批出預售樓花同意書,而當中19個項目已推出市場發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