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收同一投訴人兩宗個案 無綫新聞錯播贊助商片段遭勸諭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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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今(29日)公布,審議兩宗同一投訴人的個案,包括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無綫新聞台報道南韓及北韓新聞片段前後,出現贊助商資訊,未能遵守《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中的相關條文,決定向無綫發出勸諭。
此外,法國電訊旗下的公司GlobeCast因8個電視節目含有仇恨言論,煽動對宗教團體的仇恨行為,經調查後有違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中的相關條件,當局決定向其發出警告。

無綫新聞台播放的電視節目《新聞報道》,因報道新聞片段前後播出短片包含贊助商名稱及資訊,當局向其發出勸諭。(資料圖片)

通訊局資料顯示,無綫於2018年9月16日下午1時30分至2時、無綫新聞台播放的《新聞報道》,有關南韓和北韓的新聞片段前,播放的一段短片展示了「時事通識」標題,當中包括贊助商名稱及標誌,其後報道完畢,節目再次播出包含贊助商名稱及標誌的同一段短片。無綫隨後解釋事件因操作出錯,導致錯誤播放包含贊助商名稱的標題短片,並表示已加強預防措施, 防止日後出現同類錯誤。

通訊局指,新聞節目中播放包含贊助商名稱及標誌的片段,明顯違反 《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的相關規定,決定向無綫發出勸諭。

Globecast Hong Kong Limited(Globecast)根據其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提供Wesal Urdu頻道中播放的八個電視節目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Globecast發出警告。(Globecast 網頁圖片)

此外,通訊局接獲同一投訴人的個案,Globecast於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間、在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提供Wesal Urdu頻道中播放的8個電視節目,含有煽動對某一個宗教團體成員和信徒的仇恨行為。由於節目以烏爾都語播放,通訊局秘書處安排擬備節目的英文謄本,作確認播放詳情、包括節目類別及內容。惟Globecast回覆稱不具備英文專門知識,未能核實英文謄本的資料,並轉交頻道的供應商提供資料。不過,最終仍未有確認。

儘管Globecas於2018年9月30日起已終止在持牌服務中播放有關頻道,但通訊局認為該台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中的相關條件,決定向其發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