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改善外判工待遇 續約員工竟不受惠 工會批政府政策有大漏洞

撰文:李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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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改革外判制度,將八號或以上風球訊號下工作獲1.5倍工資、任職滿一年獲6%約滿酬金、享有法定假日薪酬等三項待遇新安排,加入到2018年10月10日後中標的新合約當中。
勞聯接獲求助個案,稱房屋署向承辦商以「續約並非招標」為由,拒絕將去年於施政報告中新增外判工福利,涵蓋於續約合約當中;換言之即使是在去年10月10日後才續約,卻因並非中新標合約,相關外判工仍不能享有政府的三項待遇新安排。
勞聯副主席儲漢松慨嘆「無理由有工友有得享受到,有啲要等四年。」要求政府將新福利措施涵蓋至「續簽」合約當中,讓相關的外判工能受惠。

勞聯今(8日)與受影響保安約30人到房委會總部抗議。(勞聯提供)

政府去年的施政報告提出,為改善政府外判服務非技術員工的待遇,向他們新增包括八號或以上風球訊號下工作獲1.5倍工資等三項福利;有關措施適用於2019年4月1日或以後招標的相關政府服務合約,後來追加追溯期至2018年10月10日。

本來措施可以讓外判工獲得更好待遇,勞聯表示政府的措施卻原來有大漏洞。勞聯稱早前接獲麗閣邨、麗安邨過百名外判保安及清潔工求助,據悉現時麗閣邨的保安公司在2017年7月中標,而標書有效期為6年,期間要每兩年續約一次。有員工原以為公司在今年7月續簽新合約後便可享有三項新安排,但公司在查詢房屋署後,引述署方說法指「因續約並不符合政府批出標書的規定,故員工不能享有新福利。」同樣的情況亦在麗安邨出現,意指兩個屋邨的保安因為並非新中標員工,在未來四年合約期內將不能享有新福利。

勞聯副主席儲漢松表示,工會已在上月去信房屋署,但署方至今仍未就相關問題接觸工會或員工。他慨嘆「無理由有工友有得享受到,有啲要等四年。」又提到,續約需要政府經手,政府有責任處理相關的問題。而工會今(8日)到房委會總部請願,要求將新福利措施涵蓋至「續簽」合約當中,而非只有新「投標」的合約,讓相關的外判工能受惠。

房署回應查詢時表示,房委會一直參與政府就有關課題的研討,我們會與承辦商延長合約時,因應合約條款要求承辦商在延長合約中遵守政府新的勞工福利措施,包括與非技術員工簽訂新的標準僱傭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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