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妹涉挖胞姊眼球案 被告庭上大叫大笑 官安排下周傳證人證案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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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大坑早前發生66歲婦人遭59歲智障妹挖出眼球的慘劇,智障妹因而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案件今(2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庭上透露已為二姐馬慧莊及現場警員錄取口供,而為大姐馬慧娟治療的急症室醫生,稍後亦會錄取口供。被告毋須答辯,案件將於下周二開審,內容為控方證案。

被告馬慧琼,59歲,被控於本年4月30日,在大坑新村街勤輝大廈的住所內,惡意傷害馬慧娟。

被告庭上不時大叫

案件今午由林子勤裁判官審理,被告馬慧琼由4名女庭警推着輪椅到庭,她不時手舞足蹈,又大笑大叫,需靠女庭警按住及安撫。

已替控方證人錄取口供

林官稱希望能盡快處理審訊,控方表示共有三名證人,即二姐馬慧莊、現場警員及急症室醫生,警方已向現場警員及急症室醫生錄取口供。案件押至下周二開審,內容為控方證案,被告毋須答辯,亦無保釋申請。

早前有精科醫生為被告作過評估,認為她的智商僅如21個月大幼童,認為她不適合答辯,並建議判被告醫院令。

案件編號:ESCC110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