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子涉冒警強姦雞姦3女子案 事主Q怕同袍包庇被告 未即時報警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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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工涉嫌冒警強姦及雞姦3名女子案件續審,女事主Q今(10日)繼續作供,,她強調事前與被告並無親密動作,之後跟被告上酒店也非情願,又稱被告曾自稱是警員,她擔心報警的話,同袍亦會包庇被告,故沒有即時報警。

被告梅錦添涉嫌冒警強姦及雞姦3名女子 。(資料圖片)

被告梅錦添(26歲)被控企圖強姦罪、強姦罪、未經同意作肛交罪,及一項非禮的交替控罪。

被告指事主告不入他

女事主Q早前提到,她遭被告侵犯時曾提出會給他錢,以換取被告放過她,之後她前往櫃員機時,遇上同晚認識一名被告的朋友,她亦曾向該朋友求救,Q今續作供時指,該名朋友與被告通話後,被告便向她表示自己「當差」,又說女事主不會告得入他,被告又拿出他的提款卡讓Q拍下照片,著女事主要「過數」予他。Q事後便自行回家,同時亦透過訊息向該朋友道謝。

擔心同袍包庇被告

控方又提到她與被告朋友互傳的訊息,該朋友曾叫事主:「下次唔好再耳仔軟跟人去酒店。」Q強調是非自願地跟被告到酒店,在酒吧內亦沒跟被告作任何親密動作,又指沒有即時報警是因為被告自稱為反黑組警員,擔心其同袍包庇他,但在網上與另一女事主P傾談後改變想法,決定報警。

辯方指兩事主報警前曾對話

辯方盤問時則指出Q與另一事主P報警前,兩人曾透過WhatsApp 對話,Q亦曾向P說:「因為我好多年前畀人非禮過,上過庭,打過官司,所以我好清楚所有程序。」又曾指:「而家主要係打佢冒警同強姦。」亦曾建議P在報警前要將網上帖文轉為非公開。Q承認曾傳過有關訊息。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HCCC3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