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可低價買流心月餅 青年認騙26萬訂金 並搶劫1買家112萬元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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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批市民搶購美心流心奶黃月餅,一名青年聲稱有辦法以員工價購得月餅,騙取兩名買家26萬元,又叫其中一名買家到上水美心分店付款,惟該買家到步後遭被告的及同黨用鐵通毆打,並搶走買家袋內112萬元。兩名涉案男子,今(21日)在高等法院認罪,法官把判刑押後至7月16日,並明言會判監禁,期間兩名被告繼續還押。

兩名被告:吳嘉浚,28歲;和方文廸,23歲,被控1項企圖欺詐、2項欺詐和1項搶劫罪。吳承認所有控罪,而文則承認1項搶劫罪。(資料圖片)

聲稱每盒月餅可便宜10元

案情指,一間貿易公司女東主於2017年8月,收到首被告的訊息,聲稱有方法購入美心月餅,女東主有意購買,便與首被告商議,女東主同意以每盒195元買入。被告之後又稱,女東主可以員工價,以每盒185元價格購買,但同時要求女東主先付訂金給一間運輸公司,又稱該運輸公司獲美心聘用。惟東主要收到月餅,才肯存入訂金,未有預先支付訂金。

被告與職員對話誤導事主

同月10日,被告帶女東主到上水港鐵站的美心分店,被告稱認識該店經理,可助購買月餅,又在女東主面前與一名職員討論訂購月餅。惟案情指,被告早於數日前,亦曾到過該店,並與同一職員查問訂購月餅的事。

東主見被告與職員見面,以為被告認識該職員,便相信被告可以以員工價購買月餅,並支付15萬作購買2千盒流心奶黃月餅的訂金。惟女東主遲遲未收到月餅,多番向被告查問,並要被告先交付部份月餅,被告最終向女東主退款7萬元。

事主往分店付款被箍頸毆打

同時,首被告又向一名陳姓事主聲稱,他有親友是美心高層,可用員工價購買月餅。陳欲購買2000盒,並支付被告11萬4千元作訂金,陳又與他人向首被告購入美心的月餅禮券。

惟首被告一直未有交付月餅和禮券。同月30日,首被告相約陳和其友人在上水見面,又叫陳到上水的美心分店支付禮券款項。惟陳到上水新都廣場的分店時,次被告突從後箍陳的頸,另一人則以鐵通打陳的四肢和後腦。

事主被搶112萬元

混亂間,次被告搶去陳袋內準備購買禮券的112萬多元。次被告與一名男子之後逃去,陳被送院救治,發現其手腳等有腫傷,而頭部亦有裂傷,需縫5針。首被告當天把欠女東主的8萬元,存入對方戶口。首被告同日在律師陪同下到上水警署。次被告則於同年10月,由台灣返港時被捕。

案件編號:HCCC33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