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刑毀貨車後欲逃 遭警長開槍制止 官指中彈咎由自取囚30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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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青年往騷擾一名貨車司機時,司機雖已有一名反黑組警長陪同,青年仍向司機掟磚,警長即往追截,青年不理在場人士安全開車逃走,警長連開兩槍,仍被青年逃脫。惟其中一名青年在事件中受了槍傷,到醫院求醫時落網。兩年年今(2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刑事毀壞、抗拒執行職務警務人員等5罪,中彈兼危駕青年被判囚30個月,同行被告亦判入獄4個月,兼須向運菜車司機賠償共2500元。

被告朱揚正為逃避警方追捕時中槍,往醫院求醫時被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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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青年認是三合會成員

兩名被告:朱揚正(25歲)及許浩賢(25歲),二人同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朱另承認抗拒執行職務警務人員罪、危險駕駛罪、沒有展示有效車輛牌照及偽造文件等罪。控方表示朱自稱為三合會組織「和勝和」的成員。

官指中槍咎由自取

法官判刑時指,朱曾有不小心駕駛及危險駕駛案底,雖他在事件期間中槍受傷,但也是他咎由自取,而朱不理其他行人安危,在警長站近車時仍開車,令警長最終開槍,幸而警長在事件中只受輕傷;而許在刑事毀壞罪中的刑責,與朱相同,不接納他只負責「睇水」,指他不顧在場人士安危,向貨車掟磚。

警長伸手入車朱仍開車

案情指,事主去年7月31日由警員陪同下,在屯門青海圍卸貨,但期間事主聽到聲響,走出馬路後,看到朱從一輛私家車下來,以磚頭擊破其貨車的擋風玻璃,其中一名陪同事主的警長跑到首被告的私家車,表露警察身份,當時坐在車上的兩名被告已準備開車離開,雖然警長試圖伸手入車內,抓著朱,但朱仍然開車,導致警長跌倒及撞向石壆。

私家車幾乎撞到警長

警長及後繼續奔跑追截該私家車,期間私家車曾鏟上行人路,而當時路上正有一名行人,混亂間該私家車幾乎撞到警長,警長於是拔槍指出私家車,並大叫「警察,停車,否則開槍」,但私家車依然高速衝向警長,所以警長瞄準司機位開槍,但私家車仍沒停車,於是警長再開槍,同時跳開閃避私家車,並跌倒在地上,私家車逃離現場,警長左膝及雙肘擦傷,左掌有輕微腫脹。

警方後來在元朗發現涉案私家車,而在該私家車上亦發現子彈碎片,該私家車沒展示有效車牌,及使用假車牌。朱同日到醫院求醫,並在右大腿發現變形子彈,而許在3日後被捕。

案件編號:DCCC116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