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畢業生涉藏汽油彈等被控 聲稱有人給他用作封路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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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多名示威者前晚(7日)在旺角警署外聚集,期間向警署投擲雞蛋及縱火。一名20歲男子涉藏有自製汽油彈,警誡下稱是由別人交予他用作封路,案件今(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押至11月18日再訊,以候警方檢驗燃燒彈、查閱手機資料及閉路電視片段。

被告梁澤謙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馮家淇攝)

被告梁澤謙,20歲,庭上表示剛畢業,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被告在2019年9月7日,在旺角洗衣街行人天橋近MOKO新世紀廣場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自製燃燒彈。

警方需時檢驗燃燒彈

被告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周到秀茂坪警署報到。此外亦需遵守宵禁令,每晚10時至翌日7時留在報稱地址。案件押至11月18日再訊,以候警方檢驗燃燒彈、查閱手機資料及閉路電視片段。

據悉當晚8時多,有約200名示威者於旺角警署外聚集,其行為包括向警署投擲雞蛋、以鐳射筆照射警員,及在警署外縱火,警方於8時54分驅散示威者。直到9時,警員在旺角行人天橋發現被告當時身穿黑衣、深藍長褲,及用黑衣包頭,形跡可疑,逐上前搜查。警員在被告背包搜獲自製汽油彈、火機及頭盔等物品,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別人交予其用作封路。

案件編號:WKCC360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