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男導遊涉將軍澳連儂牆斬人 控方改控刑責較重傷人罪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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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導遊涉嫌在將軍澳一連儂牆隧道內,用刀刺傷3人,一名女記者傷勢嚴重,案件今(17日)在觀塘法院再提訊,控方要求改控被告有意圖而傷人,裁判官把案押後至11月5日以待控方預備轉介文件,案件將交區域法院審理,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洪震(50歲),原被控3項傷人罪,控方今改為刑責較重的有意圖而傷人罪,指被告於今年8月20日,在將軍澳景林邨與頌明苑的行人隧道,非法及惡意傷害2女1男。

據悉,被告與3名事主互不認識,事發時被告與兩名女事主交談時情緒突變激動,並用刀施襲,男事主嘗試拉開被告亦告受傷。其中一名女事主背部中刀,一度入住深切治療部;另兩人則手腳及頭等受傷,需要縫針。

新控罪刑責較重

被告原被控的傷人罪,最高刑罰為3年,現在被改控的有意圖而傷人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控方透露案件將轉區域法院審理,區院的司法權限可判最高入獄期為7年。

案件編號:KTCC 158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