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外籍牧師促准作同性契結儀式 被指未乎主持婚禮資格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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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外籍牧師在港為多對同性戀情侶作「結盟聖禮」,前年疑因未授權主持婚禮被捕,最終未被檢控。他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教會牧師可為同性戀人在港進行契結等儀式,並不觸犯《婚姻條例》。高院今(22日)處理是否批出司法覆核的許可,律政司代表指外籍牧師在港未符資格主持婚禮,亦不合身份提出司法覆核,認為法庭不應頒下覆核許可。法官聽罷陳詞,押後以書面頒布裁決。

申請人 Marietta S BALAORO入稟求司法覆核,宣稱在港主持同性戀者的契結儀式並不違法。(資料圖片)

申請人 Marietta S BALAORO,他是香港LGBTS 基督教會的牧師;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

律政司指申請人未符合主持婚禮資格

代表律政的律師指出,申請人在港未符資格主持婚禮,不合身份就此議題提出司法覆核。律師又指,申請人被捕是因涉違反逗留條件等,與其主持的儀式是否同性婚姻無關。

不能保證不作檢控

對於申請人去信律政司查問,進行同性宗教婚禮會否違反《婚姻條例》,以及申請人會否因此被控,而律政司未有明確回覆。但強調律政司不能保證日後類同行為會不作出檢控。

申請人的律師回應指,他主持的婚禮不受《婚姻條例》規管,而是次司法覆核不止影響申請人,亦影響其他人,要求法庭批出許可。

案件編號:HCAL118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