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3男1女涉機場襲擊付國豪 案件下月區院提訊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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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逃犯條例》爭議,多名示威者於今年8月13至14日期間聚集在機場,期間內地男子付國豪在機場被懷疑身分,遭索帶綑手,官媒《環球時報》其後發聲明指他為旗下記者。涉嫌曾襲擊付並先後被控的3男1女,今(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4人的案件合併處理,案件押至11月12日在區域法院答辯,當中只有黃獲准保釋,其餘三人繼續還押看管。

被告賴雲龍(19歲)被控4罪,包括暴動、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罪。

控罪指他於本月13日至14日期間,在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G位通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又一起非法及惡意傷害付國豪;及於14日在J通道附近襲擊付,因而對付造成身體傷害。

4被告只有一人獲保釋

被告畢慧芬(22歲)及何家樂(28歲)被控暴動、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非法囚禁他人罪,何另被控及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即摺刀、彈珠等物品。黃逸豪(28歲)被控同日於上述地點非法集結及非法囚禁他人。

案件押至11月12日在區域法院答辯,當中只有黃獲准保釋,其餘三人還押看管。

案件編號:ESCC241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