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及福建計劃長生津去年11月起申請 截至去年底接獲逾萬宗申請

撰文:侯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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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早前宣布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推行長者生活津貼,並於去年11月1日起接受申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8日)指,截至去年12月31日,社署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共接獲約10,600宗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

社會福利署早前宣布自今年起,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推行長者生活津貼,並由去年11月1日起接受申請。(資料圖片)

自今年起,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合資格長者除可領取原有的高齡津貼外,亦可申請長者生活津貼,並由去年11月1日起接受申請。65歲或以上、選擇移居廣東或福建,並符合申請資格的香港長者,毋須每年回港,亦可領取現時每月2,675元的普通額,或每月3,585元的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書面回覆,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質詢時指,截至去年12月31日,社署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共接獲約10,600宗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當中4,500 宗為透過「郵遞提交申請」安排提交的申請,當中已批核的個案約為2,100 宗。

而根據政府統計處早前發布的「通常逗留在廣東省的香港居民統計數字」,估算2018年年底通常逗留在廣東省的65歲或以上香港長者約有84,400名。而政府沒有備存近期居於福建省的65歲或以上香港長者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