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中六生涉天橋鐳射筆射警車 被告將考公開試案准押後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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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前晚駕警車途經大埔公路元州仔段期間,遭人在天橋以鐳射筆照射,遂駛近並下車截查一名中六男學生,該學生涉懷有鐳射筆,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21日)被押至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男生暫時毋須答辯。因他即將應考公開試,控辯雙方同意押後至4月23日再訊,期間警方會檢驗鐳射筆及諮詢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並須守宵禁令、不得離港等。

17歲姓吳男學生,被控於今年1月19日在大埔公路元州仔段,管有一支鐳射筆及兩條操作鎖匙。據了解,該鎖匙為鐳射筆的配件。

案件編號:FLCC31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