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駕平治狂亂駕駛男司機 承認去年兩犯藏毒案 下月判刑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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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男子上周四(5日)駕駛平治房車至黃大仙龍翔道與蒲崗村道交界時,涉連續越線,被警方指示停車後更疑加速,最終失控撞向其他車輛。他與一名乘客同被控,後者早前已上庭,司機則因留醫而延至今午(11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應訊。他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至下月14日再訊。被告另就兩宗毒品案認罪,裁判官決定先為他索取戒毒所報告,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被告未有申請保釋,還柙候訊。
被告鍾志明,22歲,報稱已婚、育有兩孩並從事酒吧工作。
控方指他另涉兩宗毒品案件,更於其中一案缺席去年的預審,遭法庭發出拘捕令。法庭今就潛逃充公500元保釋金,被告亦就該兩案承認吸毒、管有適合用作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等共3罪。
街上被截查時手持吸管
被告於去年6月3日警方在尖沙咀歷史博物館附近巡邏時,見被告突然改變方向而生疑,截查發現被告手持插著吸管、盛有液體的玻璃瓶。警方檢驗後證實內含可卡因。
3個月後被發現暈倒在車內
案情指,警方去年9月27日接報指有人暈倒,遂前往黃大仙蒲崗村道及鳳德道交界,發現被告昏倒於私家車,兩腿間有冰壺。警方隨後召救護車,並破窗救出被告。被告後來在警誡下稱前一晚買可卡因自用。
上周涉狂亂駕駛被捕
至於上周四的交通事件,被告被控6項罪名,指他當日在黃大仙龍翔道近蒲崗村道駕駛車輛橫過連續白線、在黃大仙狂亂駕駛導致葉錦偉身體受傷;在黃大仙扎山道近清水灣道交界未能出示身份證、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攜有駕駛牌照及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此案押後至下月1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案件編號:KCCC1977/2019、TMCC274、KCCC197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