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狀方也方涉襲老翁案 官指事主說法合理 被告罪成罰款3千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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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律師方也方涉嫌因在聖保祿醫院箍住一名坐在輪椅上的八旬翁,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方否認控罪,案件上周審訊後,今日(13日)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林子勤接納被告與傷者以及當時在場的傷者女兒有前怨,經小心考慮後,認為事主父女誠實可靠;相反被告聲稱因事主女兒襲擊,失去平衡才不小心箍住傷者的說法,與CCTV 片段不符,不認同被告無意襲擊事主,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罰款3000元。

女大狀方也方被裁定襲擊86歲老翁罪成,被判罰款3千元。(資料圖片)

女被告方也方(58歲)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她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她於去年3月在銅鑼灣聖保祿醫院B庭1樓襲擊事主康繼興(86歲),今被裁定罪名成立。

事主父女與被告有積怨

林官裁決時指,綜合控方證人供詞,當日坐在輪椅上男事主,與其女兒及家傭一行在聖保祿醫院遇見被告,被告一直試圖與男事主對話,遭其女兒阻止;期間被告突然用手箍住男事主頸部,又曾捉住男事主上衣及輪椅手柄。林官指,明白男事主父女與被告有積怨,但認為兩人供詞連貫合理,並無漏洞,故接納兩人的供詞。

事主反應明顯厭惡被告

林官續稱,年長的男事主雖然無法清晰表示他是否同意被告觸碰他,但從CCTV 片段所見,男事主明顯對被告感到厭惡,又多次揮手叫被告離開,可見他絕不會同意被告接觸他。

閉路電視未見被告受襲

相反,林官認為辯方說法不合理,如辯方聲稱被告受事主女兒襲擊,失去平衡,才會不小心箍住事主,然而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根本沒有受襲,亦沒有失去平衡,可見被告當時並非無意箍向男傷者;最終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罰款3000元。

案件編號:ESCC 75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