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發電郵予《深學媒體》 要求協助跟進12歲學生記者事件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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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接近1年,於母親節(10日)在尖沙嘴海港城發起「和你SING」,期間兩名分別12及16歲的《深學媒體》學生記者被警方帶走,最終未被檢控。
油尖旺區議員余德寶今日(14日)接獲《深學媒體》求助,指他們獲勞工處發電郵,稱勞工視察科正跟進事件,並引用《僱傭條例》第57章要求媒體負責人聯絡協助跟進。
勞工處回覆查詢,指由於事件引起各界關注,故電郵相關媒體解釋《僱用兒童規例》及邀請提供資料,會視乎個案的實際情況採取進一步跟進行動。

5月10日下午,有兩名身穿記者反光衣的《深學媒體》學生記者被截查,包括12歲的陸同學(相中男童),他隨後被帶返警署。(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油尖旺區議員余德寶稱,《深學媒體》在周三(13日)接獲勞工處電郵,指勞工視察科正跟進有兒童於5月10日在海港城作採訪工作一事,要求媒體負責人在下周三(20日)或之前聯絡勞工處,以協助跟進事件。他指,電郵內引用《僱傭條例》第57章,而該章的附屬法例包括《僱用兒童規例》。

將草擬電郵回覆勞工處

他說,今日聯同《深學媒體》兩名成員、涉事的12歲學生記者的母親與義務律師會面,他們會於稍後草擬一份電郵回覆勞工處,並同時會在《深學媒體》的社交網站專頁上公開。他批評勞工處做法干預新聞自由,指特首林鄭月娥聲稱希望警方及新聞界能打好關係,但卻隨即向《深學媒體》發信,令人感覺無誠意,他又認為有關做法將阻礙年輕人發展。

勞工處回覆查詢,指勞工處勞工視察科負責執行《僱用兒童規例》以保障兒童僱員的權益。近日多間媒體就一名未滿15歲兒童曾於5月10日在九龍尖沙咀海港城內進行採訪一事作出廣泛的報導。鑑於有關事件引起社會各界就該採訪是否涉及僱用兒童的關注,為釐清有關事項,勞工視察科曾電郵相關媒體,向其解釋《僱用兒童規例》的有關條款,及邀請其聯絡本處以提供相關資料。勞工處指,會視乎個案的實際情況採取進一步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