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婦硬闖機場咬傷女保安 官指因情緒管理欠佳 准判感化12個月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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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去年受反修例運動影響,獲法庭頒發禁制令,只准工作人員及離境旅客入內。患抑鬱的無業婦於禁制令生效當日,欲往二號客運大樓用餐時受阻,咬傷女保安手腕。她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受審後被定罪,裁判官梁少玲今(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指被告初犯,過往行為良好,是次因情緒管理欠佳而犯案,屬單一事件,判處感化令12個月。

被告盧加敏(59歲,無業)被裁定於去年8月1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6樓非禁區位置的G出口機場保安人群管理控制站,襲擊女子尹艷雅,因而對尹造成身體傷害。

不善控制情緒及壓力

法庭早前索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量刑。裁判官今指被告初犯,並引報告透露她不曾涉及暴力行為,與家人關係良好,其兒子對此案感到驚訝。被告向感化官展示悔意,明白所為愚蠢。裁判官認為她因不擅控制情緒及處理壓力而犯案,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期間被告需按指示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以協助她更生。

據了解,被告曾指希望光顧機場內的何洪記雲吞麵,否則她會不開心及抑鬱。

案件編號:WKCC341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