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九巴19死案|意外後斷肢散地 司機認誤殺囚14年 終身停牌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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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公路兩年前發生奪命車禍,一輛九巴因超速翻側,造成19 人死亡,67人受傷。肇事九巴車長今(7日)在高等法院承認19項誤殺罪,和19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合共38罪。庭上透露,被告當天曾被乘客責罵遲到,有乘客覺路途上曾發生3次亂踩剎車掣情況,巴士當時亦以時速75.4公里的速度行駛,下斜時失控翻車。意外發生時多人尖叫,事後現場可怖,多名死者屍叠屍,亦有死者幾乎身首分離,死傷者的肢體更散落一地。法官李素蘭判刑時形容本案是本港其中一宗最嚴重的巴士車禍,結果屬災難性。法官又指,被告當時的行為,似乎是因遭乘客指罵而報復,直斥被告不應受此影響其駕駛態度,判他入獄14年,並要被告終身停牌。

本案是香港歷年來第二多人死亡的車禍

被告陳浩明,32 歲。控方透露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但有1項交通定罪紀錄,於2014年因不小心駕駛,被罰款900元。

意外發生於2018年2月10日,當日被告駕駛九巴872號,巴士由沙田馬場開出,當時車上載滿離開馬場的乘客,86名乘客全部均有受傷或死亡。控方指出,本案是本港有史而來涉及死亡人數第二多的巴士車禍,涉及最多死者的巴士車禍為2003年的屯門公路九巴墮橋意外,共有21人去世。

被告陳浩明(中)在高等法院承認19項誤殺及19項危駕罪,被判入獄14年,終身停牌。(資料圖片)

有乘客罵被告遲到

案情指,被告於2014年加入九巴,案發時為兼職車長。於2018年2月10日約下午6時,被告到沙田馬場的巴士站,準備駕駛872線,前往大埔。被告登上司機位時,部分乘客指罵被告遲到,但他未有理會。

乘客指覺3次胡亂踩剎車掣

根據車上乘客的說法,被告駕巴士時,曾在未有前車下,三次胡亂踩剎車掣。此外,被告亦曾在有前車下,亂踩剎車掣,巴士與前車車尾一度很接近。而被告當時駕駛如發脾氣,雖然有乘客指罵被告開車太快,但被告未有理會。

時速75.4公里 落斜失控

而巴士駛至大埔公路大埔段一個右轉彎位時,根據紀錄,車速更達每小時75.4公里。惟被告未有減速,而巴士之後落斜,並開始失控,左邊車身傾料並撞倒多個標誌牌。巴士翻側,繼續滑行撞倒燈柱和巴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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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死者幾乎身首分離

當時巴士內的情況非常混亂,不少乘客尖叫,有死者的屍體叠著,其中一名死者的頭近乎和身體分開。車內血跡斑斑,當天的馬報亦染成血紅,腦組織、斷肢和一名乘客的拇指散落在地下。

有傷者需摘除眼球

車上86名乘客中,有18人當場去世,另一人送院後宣告不治。19名死者,共涉16男3女,年齡介乎37至78歲。而67名傷者中,其中19人屬嚴重受傷,其中一名傷者的左眼眼球需摘除。

而手部受輕傷的被告,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

求情願死者安息傷者康復

辯方求情時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一封由被告撰寫,他在信中向受影響人士致歉,祝願死者安息,傷者早日康復,死傷者的親戚朋友早日脫離傷痛

辯方指九巴未有提供足夠訓練,被告只曾坐在私家車去熟習該路線。被告案發前,已曾兩次駕駛該路線。被告在12歲時確診阿氏保加症,因此在案情中才有被告駕駛時,好像發脾氣的情況。辯方解釋,被告只是不懂處理乘客的反應,並非發脾氣。

案件編號:HCCC3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