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磚殺人|辯方指次被告被捕時 有警曾稱會拋他出外然後指向窗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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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清潔工於2019年11月在上水拍攝示威者和清理路障市民的衝突,被飛磚擊中頭部死亡,兩名少年涉謀殺案件今(23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今盤問警員時指,警員上門拘捕次被告時,曾有人打次被告心口,又恐嚇若他不招認,會拘捕其兄,更向次被告說,若他「玩嘢」,會拋他出去,然後指著窗口。雖然次被告兄長指其弟患情緒病要食藥,但次被告在會面錄影的休息期間要求食藥時,警長卻說:「未到戲肉,飲水先。」警員否認說法。

兩名被告:劉子龍(19歲)和陳彥廷( 18歲),他們被控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3項罪名,指他們在2019年11月14日謀殺羅長清(70歲),以及於同月13日與他人在上水龍運街2號北區大會堂外,意圖傷害案發時61歲的X,及參與暴動。

警長楊家強否認曾向次被告陳彥廷稱,若他「玩嘢」會把他「拋出去」,然後指向窗。(資料圖片)

著次被告作招認否則拘捕其兄

辯方盤問拘捕次被告的警長楊家強,指楊和同僚於2019年12月13日,到住所拘捕次被告後,一名較年輕的警員曾拳打次被告的胸口,楊則在一間房內向次被告說,知道他做過什麼事情,若次被告拒作招認,便會拘捕其兄長,又警告次被告若「玩嘢」,便會「拋佢出去」,然後指向窗口。

指次被告沒有說我好後悔等話

此外,次被告提出要求食藥和到醫院,其兄長指次被告患有情緒病,會感焦慮,需要食藥。楊則著次被告合作,並謂:「做哂呢啲嘢,就可以食藥。」警署警長陳永豪則用手機向次被告展示一段影片,並要他承認曾做出片中行為。辯方又指,次被告沒有講「我好後悔」等。

辯方續指,次被告被捕後被帶到警署進行錄影會面。他在會面中途休息期間,要求食藥,楊則回應指:「未到戲肉,飲水先。」楊否認。警署警長陳永豪作供時,亦否認曾向次被告展示影片。

控方舉證完畢,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322/2020

主要證人供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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