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報社論】重拾特首「領導力」  林鄭月娥的第一課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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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六(7月1日),林鄭月娥將會正式上任特首,對於她的上任,不少社會人士對她開出各式各樣的願望清單,如果當中部分建議是有助緩和社會的緊張氣氛,帶來和諧,林鄭月娥不妨順水推舟,為自己贏取一點掌聲,以樹立施政新風。但林鄭月娥要當一個積極有為的特首,就不能只圖贏得一時掌聲,而是必須着手處理社會的各種深層次結構矛盾。要達到此目標,林鄭月娥的第一課,將是深思如何當一個具「領導力」的政治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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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是香港回歸20周年紀念,也是林鄭月娥和她的新班子宣誓就職的日子。對於林鄭月娥的上任,雖然有不少人批評她的班子大多是老面孔,口裏說對林鄭月娥沒有多少期望,但現實上,香港經歷了梁振英五年來差強人意的施政之後,社會上充斥着不少問題以及怨氣,香港人或多或少都希望在告別梁振英之後,接任的林鄭月娥能夠盡快撥亂反正,還社會安寧。

社會「願望清單」 林鄭應積極跟進

而不少社會人士對林鄭月娥開出了各式各樣的「願望清單」,例如重新開放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擱置政府委託房協研究郊野公園建屋的計劃,以至取消小學三年班的基本能力評估(即簡稱BCA)考試等等,期望她上任之後能夠運用特首的權力,解決這一系列由梁振英所遺留下來的麻煩。

就此,林鄭月娥不妨積極地考慮這些社會人士的提議,既為她個人、也為社會增加一些正向能量。因為林鄭月娥自參選以來,不少人認為她是「梁振英2.0」,這個沉重的政治包袱一直拖累着林鄭月娥的民望,即使她事實上不是「梁振英2.0」,更就此多番辯解,但很多仍抱有懷疑態度的市民,期待着林鄭月娥以實據作證明。

如果林鄭月娥在上任後,以其特首的行政職權,果斷地解決諸如開放公民廣場、郊野公園建屋研究等可以即時處理的問題,相信可為她贏得公眾的掌聲,或至少令一些懷疑她是「梁振英2.0」的人士,重新審視其判斷。這對林鄭月娥樹立與梁振英截然不同的施政新風、提振現時仍然偏低的民望,為新政府打開施政新局面,相信會有正面的助益。

而且,這些較為「速食」式的舉措,亦有助緩和社會的緊張氣氛。因為梁振英過去五年來,每每以鬥爭思維施政,就如提出研究郊野公園建屋,便是要「人民鬥人民」的典型產物,香港社會對於這種事事鬥爭、不斷製造矛盾的折騰,感到相當的厭倦,林鄭月娥上任之後若能迅速地撥亂反正,糾正梁振英的施政缺失,將可為深感痛楚的社會大眾開出特效止痛藥。

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前稱TSA,現改為BCA)一直備受爭議。(資料圖片)

要贏一時掌聲 更要治深層次矛盾

然而,林鄭月娥不應自滿足於贏得一時掌聲,或短暫地為社會止痛,因為香港現時正面對的,並非如開放公民廣場與否、郊野公園建屋與否的表象式問題,而是源自經濟結構,造成社會利益分配不均所引發的深層次結構矛盾。要化解這個根本性的問題,香港需要的並不是一顆「止痛藥」或一些小修小補的措施,而是果敢地推進經濟、社會等一系列改革,以根治箇中癥結。

林鄭月娥和她的班子有沒有這個能耐?相信在此時此刻,公眾暫時仍然不敢貿然寄予厚望,因為她的「新班子」其實只是一個「舊班底」,一眾司局長之中,有九人是公務員出身,而林鄭月娥本人最初也是一名政務主任,令到整個林鄭團隊充滿濃厚的「公務員治港」味道。而公務員向來予人善於執行指令,但欠缺創見與前瞻性的印象,辦起事來或雷大雨小、或頭痛醫頭,對於解決香港的深層次問題,往往會顯得一籌莫展。事實上,林鄭月娥的公職生涯也不乏這類案例,例如她曾牽頭處理的新界村屋僭建、丁權截龍、人口政策改革等問題,最終都成效不彰,甚至在爭爭吵吵一輪後,卻未見寸進。

 

但是,「公務員治港」是否就注定林鄭月娥的五年任期,將會一事無成?其實「公務員治港」未必是一個問題,真正的關鍵所在是作為政府之首,是否清楚明白自己是一個「做好呢份工」的打工仔,還是一個具有「領導力」的政治領袖。

對於何謂「領導力」、什麼是「政治領袖」,或許有人覺得這個討論很空泛,但在香港,其實早已不乏活生生的例子。在上世紀60年代,香港社會動盪不安,既因內地文革觸發難民潮,為香港帶來人口以至社會治安的沉重壓力,當時的港英政府亦貪污成風,加上旱災、風災以至股災,種種天災人禍頻襲重創香港。但自1971年起出任港督的麥理浩,未有受公務員的習氣所礙,亦不甘只當一個平庸的殖民地官僚,而是拿出政治魄力,當機立斷地對房屋、教育、醫療、廉政等眾多領域,作出極具前瞻性、大刀闊斧的改革。麥理浩任內並沒有囿於「大市場小政府」的迷思,帶領着當時的公務員團隊,落實十年建屋計劃、開拓新市鎮、興建地下鐵、成立廉署、落實九年免費教育等宏大構想,為香港往後數十年的繁榮與發展,打下了強健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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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作風治港 施政走上歪路

只是在麥理浩之後,特別是回歸以來,政府首長以至公務員似乎已經漸漸忘記什麼叫做「領導力」,將自己的角色由香港社會的牽頭者、帶領者,退居成為「中間人」,以為社會所遇到的種種問題都可以放手讓自由市場解決,政府則淪為遊走於不同利益群體的「經紀」,只要居中牽線促各方討價還價,就可以尋求出解決社會矛盾的「共識」。

惟正如《香港01》一再指出,香港正面對的,是由於社會利益分配不均所引發的深層次結構矛盾,而造成這個狀況,和政府長時間以來的無為放任脫不了關係,如果政府繼續袖手旁觀,不但無法化解矛盾,甚至只會令矛盾變得更加尖銳。

箇中顯例,就是近期鬧得沸沸揚揚的規管工時問題。梁振英政府以為,工時是一個「自由市場」的問題,因此成立所謂的標準工時委員會,只是找來勞方與資方代表在委員會的談判桌上對撼,政府則站在一角,當這場勞資搏鬥的裁判。結果在資方獨大的現實下,勞方以至社會大眾就標準工時立法的訴求被否決,換來只是明顯偏向資方利益、雞肋也不如的合約工時制度,香港普羅市民面對的全球最長工時困境,便在資方的予取予攜、政府的隔岸觀火之下,繼續緊纏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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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要有承擔 有所為有所不為

這種「經紀」式的作風,不應是香港政府奉行的施政風格。事實上,在上世紀60年代,港英殖民政府尚且對勞工保障有所擔當,在工商界反對下仍決意定立俗稱「勞工假」的有薪法定假期制度,為工作壓力逼人的普羅打工仔減壓;以至前特首曾蔭權亦在汲取工資保障運動的失敗教訓後,在商界大力反彈下仍決意推動最低工資立法。凡此種種,在在說明政府首長在社會矛盾面前,不應甘於當一個毫無立場的「經紀」,而是對社會整體利益有所承擔、敢於挑戰既得利益、改變利益分配格局的領袖。

因此,是否「公務員治港」並不是問題,港英年代的「公務員治港」,令香港的經濟社會發展得到了實實在在的改善。林鄭月娥的團隊就算是「公務員治港」,真正問題也只是在於林鄭月娥能否先改變自己的公務員思維,準備好成為「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政治領袖。

梁振英當了五年特首,留給香港以至林鄭月娥的,是一個問題叢生、矛盾處處的攤子:工時世界最長、樓價全球最貴、貧富懸殊全
球最嚴重。面對層出不窮、日益尖銳的深層次結構矛盾,林鄭月娥必須有確切的認知,她並不是一個試圖討好各方的經紀,而是明白政府施政有時需要有所取捨,尤其是在各種利益矛盾之前,要做一個根據社會整體利益作出抉
擇的領導者,帶領她的「公務員」團隊迎難而上。

只要林鄭月娥充分掌握一個政治領袖與經紀的分別,對於一些具體的政策難題,例如標準工時立法、強積金對沖、房屋政策、退休保障制度等等,應該更能為香港撥開迷霧,有更清晰推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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