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聖誕新年掃毒 檢3千萬毒品拘172人 最細15歲

撰文:魯嘉裕 林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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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剛過去的聖誕及新年長假期期間(去年12月17日至本月2日),進行3項針對反毒品,名為「征服者」、「捍衛者」及與海關聯合打擊跨境販運毒品的「絡靖」行動,毒品調查科行動組3d隊高級督察黃寶玲指,警方聯同海關及衛生署於全港多個消遣場所、酒吧、遊戲機中心及36間藥房,檢獲19公斤懷疑可卡因、10公斤懷疑海洛英、760克冰毒、260克大麻及1700粒俗稱五仔的硝甲西泮,總值約3080萬。行動中132男40女被捕,年齡介乎15-72歲,分別涉嫌販毒、藏毒、藏有可吸食毒品工具及經營毒窟等罪名。黃寶玲指,當中有被捕人涉及跨境販毒活動,包括海外及國內等地。

元朗拘62歲無業男

此外,警方昨日(2日)亦於元朗石塘村拘捕一名62歲姓李、報稱無業男子,檢獲價值70萬元毒品。黃寶玲稱警員於石塘村村口埋伏,當男子駕車回到村口時探員將其截查,於車上發現700克懷疑海洛英。警員隨即將男子押返住所搜證,再發現200克懷疑海洛英,1600粒俗稱五仔的硝甲西泮,及大量包裝工具,另外又檢獲疑為販毒得益的款項約。20萬9千元現金。警方同時發現男子的駕駛執照及汽車牌照於去年1月過期,他因而涉嫌2項販運危險藥物罪、無牌駕駛及無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被捕。

警方稱一向致力打擊毒品罪行,並會繼續於其他長假期,包括復活節和暑假期間,進行打擊毒品行動。警方呼籲青少年時刻保持警覺,切勿接觸毒品,家長亦應提防子女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非法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若有成年人利用青少年販運毒品或向青少年販賣毒品,警方可以引用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第56A條對該成年人申請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