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新春煙花燒到年十三 沙咀道夜空綻放

撰文:朱雅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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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非法「煙花匯演」由歲晚起不斷發生,多區有人燃放煙花賀歲,時至今日(正月十三)市民、商舖紛紛啟市,仍有人煙花照放。晚上7時約45分,荃灣沙咀道突傳巨響,連珠炮發,空中綻開一朵朵奪目煙火,稍一會後,另一輪煙花再度上演,閃亮夜空,與地面車水馬龍互相映照。整場「煙花匯演」數十枚,持續約20秒。

最高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由今年一月至年三十(2月4日),警方在全港多個地點展開打擊非法藏有煙花爆竹行動。行動中警方破獲最少14宗案件,共檢獲約1,300公斤懷疑煙花和爆竹,並拘捕6名男子及3名女子,年齡介乎19歲至65歳,罪名為涉嫌「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警方提醒市民,未經批准放煙花屬違法行為,根據《危險物品條例》,任何人製造、貯存、管有、出售任何煙花炮仗,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而市民燃燒炮仗,最高可判罰500元及入獄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