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誼會斬人】惡煞旺角聯誼會掃場毆兩兄弟 警調查離去後再斬父

撰文:鄧海興 陳永武 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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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宵時份,旺角一間聯誼會在3小時內,接連發生兩宗傷人案。先在昨晚上11時許,四名男子闖入旺角道的金沙聯誼會搗亂,以雨傘圍毆兩兄弟。約凌晨二時,兇徒再次來襲,約十人闖入聯誼會內,其中三人揮刀追斬姓廖(60歲)男股東,他手、腳共中4刀浴血。三名傷者為父子關係。

斬人前曾掃場 探員調查後即施襲

早在(15日)深夜11時許,四名男子闖入上址,並喝問誰是負責人,其中一名姓廖(24歲)青年自稱是負責人後,有人即推枱翻椅,以雨傘向他圍毆,其22歲胞弟制止時同被打傷。救護員趕抵將耳朵受傷的廖男送院,其弟則手部受輕傷,拒絕送院。四名兇徒同樣逃去無蹤。

接著在凌晨2時許,約十名惡煞闖入旺角道四號的上述,當中三人揮刀追斬當時在櫃面的姓廖(60歲)男股東,他走避不及,手、腳共中4刀浴血,兇徒得手後四散逃去;傷者則由救護員送院,幸當時仍然清醒。兩宗襲擊案,三名傷者為父子關係。

消息稱,兩案疑犯均為南亞裔人士,亦有一名本地男子;而案發聯誼會於2014年開業。警方分別將案件列作「傷人」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處理,不排除事件涉及公司內訌,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正追查兩案是否有關連。據了解,受傷的股東近日曾因股份問題與人有糾紛。

涉事聯誼會於網上的專頁顯示,聯誼會有提供場地供人進行麻將耍樂,又上傳麻將檯的照片,更於簡介內容寫上「落場無父子,檯上見真章」。

現時於本港經營聯誼會一般以會所形式經營,會員可租用會址打麻將或其他娛樂聯誼,聯誼會亦會提供收費餐飲。

經營聯誼會須領牌照

要經營聯誼會,負責人必須於開業前向民政事務總署申請牌照,即所謂「會所牌」,證明書須每年續期。合格證明書持有人必須於證明書有效期屆滿前至少三個月申請。而根據《會社條例》,聯誼會是為會員提供社交或康樂設施,且擁有會員或會員帶同的嘉賓才有權使用會址。

於已領牌的聯誼會進行打麻將是允許的,惟會所不能從中抽取佣金。過去警方搗破不少地下賭檔,藉聯誼會的名義,經營非法麻將,從中抽水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