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多區反酒駕 五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被捕

撰文:黎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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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凌晨在葵青區、沙田區及黃大仙區打擊酒後駕駛,截查車輛並要求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共5名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今日(2日)凌晨時分開始在葵青區及沙田區進行代號「QUICKCHASER」的打擊酒後駕駛行動。行動中,人員共截查629輛車輛,並要求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其中兩名分別37歲姓鄒及41歲姓莫本地男私家車司機,以及一名53歲外籍男私家車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另外,兩名分別40歲姓鄭及45歲姓李本地男私家車司機未能出示有效駕駛執照,經調查後,兩名司機的駕駛執照均已經過期,他們涉嫌駕駛時無有效駕駛執照及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七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另外,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巡邏小隊人員今日凌晨約二時在黃大仙區打擊酒後駕駛,行動中,人員共截查27輛車輛,並要求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其中兩名分別34歲姓譚及39歲姓黃本地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兩名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強調酒後駕駛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三年及停牌。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以保障市民安全,呼籲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