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意外】警東九龍打擊電動滑板車 拘34歲男涉四項罪名

撰文: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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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昨日(12月3日)晚上進行打擊無牌電動車輛行動。警方指,針對區內違法使用無牌電動車輛的情況,警員在牛頭角承啟道及沐泰街交界發現一名34歲姓莊本地男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滑板車,於是上前截查。警員經初步調查後,該名男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被捕。

警提醒市民 切勿以身試法

該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有關的電動滑板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兩月兩宗致命意外

前日(12月2日)晚上8時許,一名34歲姓游男子,在大埔吐露港公路單車徑,近吐露港花園附近昏迷倒地,旁邊有一部電動滑板車,懷疑自炒重傷,送往那打素醫院後證實不治。10月26日晚上11時許,一名35歲姓李男子騎單車,另一名35歲姓黃男子則駕駛一輛電動滑板車,兩人沿將軍澳海濱公園單車徑往調景嶺方向行駛,當駛至蓬萊徑與康城路之間的一段單車徑時,兩車相撞。駕駛電動滑板車的姓黃男頭部受傷,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延至10月30日下午2時50分被證實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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