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頻意外 警加強執法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加強執法,檢舉違例駕駛電動滑板車的人士。

馬鞍山分區人員今日(6日)晚上約6時25分進行打擊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在西沙路單車徑發現一名26歲姓黃本地男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滑板車,於是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該名男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被捕。

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一月向警方報到。有關的電動滑板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繼續採取有關行動,以保障道路安全。

不足兩個月 兩宗涉及電動滑板車奪命意外

本港不足兩月內發生兩宗涉及電動滑板車的致命意外,本月(2日)晚上於大埔吐露港公路單車徑,一名34歲姓游男子於近吐露港花園附近昏迷倒地,身旁有一部電動滑板車,懷疑自炒重傷,男子送院後證實不治。本年10月26日晚上於將軍澳海濱公園單車徑,兩名35歲男子分別騎單車及電動滑板車,兩車駛至蓬萊徑與康城路之間的一段單車徑時相撞。駕駛電動滑板車的姓黃男頭部受傷送院,延至10月30日下午被證實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