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版安心偷食│的士客偷情對話流出 律師﹕是否洩私隱關鍵在…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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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網站瘋傳一段的士男女乘客的對話片段,雖然未有見到兩人樣貌及車內情況,但親暱對話內容全被披露,喝醉了的男方要求女方到其家中短聚,疑在車廂內有親暱舉動,女方卻提及被丈夫催促回家,其間不斷叫「唔好啦」。男友癡纏要求無果,終把女方送回家,兩人約定翌日再見面。
網民把事件形容為「平民版安心偷食」,聯想到藝人許志安與黃心穎在的士內親熱片段被公開,當時有律師指的士司機或違私隱,可能面臨民事索償。今次網上瘋傳的短片只公開的士乘客對話,又是否違反《私隱條例》? 律師表示,由於片段未有公開當事人的樣貌,對話內容如果未能令人推斷出事主身份,即不算披露個人資料,不會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律師指片段被公開後,女方或面對婚姻破裂而蒙受損失,則可向司機民事索償。

瘋傳的片段長約6分鐘,顯示一對男女牽手登上的士後座,然後柴灣方向出發,2人甫登車,司機已指男方似喝醉。男方要求女方隨他回家,但女方透露自己有丈夫已回家,嘗試拒絕,但最終抵不過男方要求,答應陪他一會,兩人疑在車廂內有親熱舉動,女方不斷稱﹕「唔好啦,返屋企先,司機會聽到呀。」女方話中夾着喘息聲。行車途中,女方接獲丈夫來電,她接聽時稱「Honey」,又指自己正乘的士回家,最終她拒絕男方邀約,但承諾翌日再聚,並會穿上裙子,片段以的士到達目的地作結。

去年「安心事件」中,藝人許志安及黃心穎作為公眾人物,在的士後座「偷食」的片段曝光而惹起全城哄動。當時私隱專員公署表明,若收集資料並旨在或能夠識辨個別乘客的身份,以及用於收集資料目的以外的用途,本質上已屬侵犯乘客個人資料私隱,亦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下的資料收集及使用原則,並呼籲當事人提出投訴以作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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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次「平民偷食」事件,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表示,由於香港沒有肖像權,即使將2名當事人樣貌放上網亦無違法,而違反《私隱條例》的前提是利用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去做一些事,但今次片段未有披露個人資料及身份,並不算違私隱,如片段中司機曾向乘客索取不公開片段的費用,則屬勒索。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表示,行駛中的的士屬半私人空間,如果是在私人空間如家中、辦公室的內容被公開即屬違私隱。但今次影片中,2名當事人的樣子被打格,根據《私隱條例》,不可以在未得當事人批准下披露個人資料而可識別當事人身份,但因為事主面容被遮蓋,片中只有對話及情景,未必可以斷定事主身份,故不一定違《私隱條例》。

至於民事索償上方面,當事人可提出司機披露影片令其蒙受損失,例如因影片公開而令她離婚或導致經濟損失。然而,片段未必可以直接指出當事人身份,如果當事人索償,恐會「對號入座,得不償失」。陸偉雄指,事件中的司機未必有法律責任,但應受到道德譴責,「唔應該將段片放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