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華裔醉漢尖沙咀遭警制服翌日不治 團體警總請願促回應事件

撰文:彭愷欣 蔡正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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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1名身上有酒氣的非華裔男子於尖沙咀刑毀車輛,警方接報到場搜查時,男子作反抗,3名警員在兩個途人的協助下將男子壓在地上,男子當時不停大力掙扎,警員曾使用警棍,其後由警員拖上警車。救護人員接報有人不適後趕抵現場,在警車內為男子檢查,發現他當時沒有呼吸脈搏後,即時為他進行急救,惜送院留醫1日後不治。
事發後社會上有聲音質疑警方當日制服死者時用的武力不適當,用膝蓋壓住死者頸部的做法不當。今日(18日)有區議員及社福界人士到警察總部交請願信,希望警方回應事件及檢討拘捕人時的武力指引,警方派1名代表接請願信。

5月18日,有區議員及社福界人士到警察總部交請願信,希望警方回應月初有非華裔醉漢遭警制服翌日死亡的事件。(蔡正邦攝)

社福界選委、巴裔港人簡浩明稱,目前未聯絡到死者親友,他認為警員有拘捕權,但行使權利時要衡量使用的武力是否適當,當日疑犯已被制服時,是否真的需要將他壓頸按在地上?簡浩明表示,過去一年發生的社會運動中,警方常用過度武力對待香港人,不時從新聞畫面中見警方用膝蓋壓住被捕人,今次有人疑因被壓頸而亡,簡希望警務處能檢討拘捕疑犯時所用武力的指引及不再濫用武力。

曾任職警察、現時為灣仔區區議員的邱汶珊稱,明白警方於鬧市中執勤有一定難度,惟警隊訓練中有教如何制服疑犯,加上當日有足夠人手,質疑警員當時制服疑犯後,不必要再將他壓在地上不放,應立即扣上手扣帶上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