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多個地點冚賭 22男女被捕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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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與深水埗分區特遣隊,昨日(19日)於區內包括南昌街、基隆街及白田邨等多個地點冚賭,檢獲約1,000元現金、5副啤牌及1副「魚蝦蟹」賭具。
行動中,1名26歲非華裔男子涉嫌「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管理非法賭博」及「非法入境」被捕;另外18名本地男子、2名非華裔男子及1名持雙程證內地女子(45至81歲),則涉嫌「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或在街道上進行賭博」被捕,全部人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第13條,任何人於街道上經營或管理或控制非法賭博,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5萬元及監禁2年;任何人於街道上進行非法賭博,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3萬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