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九龍灣麗晶花園拘父子 涉管有電槍及多把已開鋒刀具

撰文:陳康智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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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8日)中午約12時,在九龍灣麗晶花園1單位內拘捕1對姓何父子,分別30歲及72歲,涉嫌無牌管有槍械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行動中,警方檢獲1枝電槍以及十多把已被開鋒的刀具。

30歲報稱電腦工程人員的疑犯被押上囚車。(余睿菁攝)
將軍澳警區總督察阮成熙(右)稱,根據火藥及彈藥條例,無牌管有槍械包括電槍,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及罰款10萬元。(余睿菁攝)

將軍澳警區情報組接獲線報,指有人在網上交易平台出售電槍以及攻擊性武器。警員經過深入調查,鎖定1名報稱電腦工程人員的30歲姓何男子。警員今(8日)下午在九龍灣麗晶花園埋伏,將目標男子截獲,並在他身上搜出1枝電槍。其後,人員在該名男子屋內發現其72歲父親,並在他們的房間檢獲2把武士刀、1把開山刀、12把摺刀、1把長膠刀、1把長木刀和拇指刀,全部刀具均已被開鋒。人員遂拘捕2名男子,涉嫌無牌管有槍械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人士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將會針對電槍和武器的來源和用途作調查,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將軍澳警區總督察阮成熙稱,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無牌管有槍械包括電槍,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及罰款10萬元。藏有攻擊性武器意圖作非法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2年及罰款5千元。警方呼籲,上述兩罪均屬嚴重罪行,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