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中槍曾志健與3男北潭涌巴士總站被捕 擬乘快艇前往台灣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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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日,中五生曾志健(健仔)在荃灣參與反修例示威,被防暴警以實彈擊中左胸。曾志健經治理後康復,事後被警方控告「襲警」及「暴動」。至2020年12月,健仔未有出庭應訊,法庭遂發出拘捕令。當時有傳健仔已離開香港。
然而,昨日(13日)凌晨4時許,警方在西貢大網仔路北潭涌巴士總站拘捕4名男子,包括曾志健、馮清華、王愷銘及黃姓少年,他們均涉及反修例案件被通緝。消息指,4人昨日凌晨計劃到西貢黃石碼頭乘快艇前往台灣,但在北潭涌巴士總站被警方拘捕。

曾志健被控於 2019 年10月1日在荃灣暴動及襲警,案件於2020 年12月再訊時,控方指曾志健在2020年10月後便未有到警署報到,辯方律師亦表示未能與曾志健聯絡。當時法庭頒布拘捕令,下令通緝歸案。

至於另外3名被捕男子分別為馮清華(23歲)、王愷銘(21歲)及黃姓男子(16歲),據知3人均涉及反修例案件。馮清華在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示威被捕,與另外4人被警方控告「暴動」,惟馮清華在審前覆核時缺席聆訊,被法庭頒下拘捕令通緝。同案4名被告於2021年5月5日被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裁定「暴動」及「縱火」等罪成,被判監禁 51 至 56 個月。

王愷銘則涉嫌在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參與反修例示威,王與另外5人事後被警方控告參與非法集結。但2020年王愷銘在上庭前聲稱肚痛,須前往醫院求診,案件其後延期開審。惟王最終亦沒有到庭,其代表律師表示與王失聯,法庭遂發出拘捕令。

至於最後一名黃姓男子,現年16歲,據知他在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參與反修例示威,涉及「私了」便衣警員。當時黃男被控暴動、在身處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非法禁錮及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共4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