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選戰】17藝團突失投票權 周博賢馬逢國齊斥選舉事務處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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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博賢怒斥選舉事務處踐踏法律,並承諾願為受影響團體爭取投票權,而馬逢國亦斥選舉事務處做法突然、不清晰。(資料圖片)

《香港01》昨日報道藝術發展局上周五更新「指明團體」名單,導致個別團體或因而喪失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功能界別團體選民的投票資格,而選舉事務處至午夜才回應查詢指,合共有17個團體受影響。

該界別兩名候選人齊轟選舉事務處,周博賢怒斥其踐踏法律,並承諾願為受影響團體爭取投票權。而馬逢國一開始混淆藝發局推選和立法會選舉,但及後亦斥選舉事務處做法突然、不清晰。

藝術家張嘉莉昨日(17日)在Facebook上張貼選舉登記主任發出的信件,指根據藝發局上周五的憲報,其團體「時差」已經不再是符合《香港藝術發展局條例》的團體,故喪失立法會選舉功能組別「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投票資格,她可於22日前提供其他證明符合資格的資料。張指選舉事務處做法「倉促」,她至昨日才收到通知,但申請時限卻是5日後,有點「陰濕」、「唔對路」。

喪資格藝團盼補資料趕及投票

另外,「舞與武藝術中心」 負責人譚先生向《香港01》證實收到選舉事務處來信,指他已不在藝發局更新的指定名單上,因而喪失了投票資格。譚指,他打算在9月4日投票,現正了解事件,將會按當局指示補回有關文件,希望能重獲投票資格。

藝術家張嘉莉昨日(17日)在Facebook上張貼選舉登記主任發出的信件。

馬逢國電台受訪時疑擺烏龍

曾任藝發局主席的馬逢國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懷疑受影響的「藝術團體」混淆了年底舉行的藝發局推選活動和9月立法會選舉,認為他們只是喪失藝發局推選的資格。不過,由於藝團收到的信件寫明「2016 年立法會選舉喪失投票的資格」,《香港01》記者致電馬逢國查詢,他未有正面承認自己「搞錯」,但坦言「唔理解選舉事務處做法」,又促記者「要問返選舉事務處先知」。

馬逢國表示,目前仍在了解事件,未有任何進展,又指「件事唔係藝發局去做,藝發局只係提供資料,其他係選舉事務處做」。馬逢國亦批評選舉事務處做法令人質疑,「唔知要跟邊份憲報好,我要去拜訪選民嘛」,被記者問及有關做法是否公道時,馬則稱,「咁就需要法律專家去釐清。」

周博賢研究提選舉呈請 大律師稱不可行

周博賢昨晚已經率先透過Facebook直播分析事件,他指藝發局的刊憲團體,只是其中一個取得投票資格的條件,而其他受政府資助的團體,即使未有在刊憲之列,但亦應該符合立法會選民資格。他已就事件尋求法律意見,並會聯同受影響團體接觸選管會,又承諾會協助有關團體取回投票權。

周博賢認為事件不尋常,認為選民登記冊已經刊憲,有關團體就算要被取消資格,亦應留待下一屆。他又批評,如果政府可以隨時剔除選民投票資格,是踐踏法律,會研究提出選舉呈請。香港文化監察主席楊雪盈亦指,選舉事務處的做法倉促,亦未有釐清有關團體符合選民資格的截止日期,「倘若刊憲就不應再動搖」,而當局動輒取消選民資格,「會牽一髮動全身,實在無法說服人。」

法政匯思成員文浩正表示,選舉呈請只適用於候選人上訴其參選資格或選舉結果。個別選民喪失選民資格不能透過選舉呈請去解決,只能按選舉事務處既定的上訴程序,爭取恢復其選民資格。另外,他擔心一旦有喪失選民資格的團體,原是候選人的提名人,有可能令提名無效。

藝發局的指明團體名單每三年更新一次,《香港01》比較2013年及2016年(上周五)的憲報,顯示有過百個團體被剔出藝發局的名單。不過,在名單上被剔除並不等如相關選民一定喪失選民資格。只要選民符合其他條件,例如曾獲政府資助,仍可維持選民資格。

政府網站顯示,該界別現時共有2920名選民,自正式選民登記冊公布至今,仍未更新。界別細分為體育、演藝、文化、出版四個小組,各有不同的選民登記資格。今次出現風波的文化小組選民,全部為團體票。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表示:「一如以往立法會選舉年的安排,在正式選民登記冊公布後,如選舉事務處接獲訂明團體的更新資料,得悉某些選民登記的資格有所變更,致使他們不再有資格在功能界別選舉中投票,本處會根據資料向有關選民發出信件,提醒他們可能不再有資格在相關功能界別登記。」又指若喪失投票資格人士若仍在投票日投票,可能會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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