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五月】序章 ‧ 法國紋身史

撰文:盧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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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向來予人感覺浪漫、優雅,跟狂野、粗獷的紋身文化看似互不相干。然而,據法國紋身藝術家全國總工會 (SNAT) 早前的調查數據顯示,法國擁有紋身的人口創下歷史新高。至目前為止已有超過七百萬法國人擁有一個或以上的紋身,以紋身人口的快速增長可見,紋身對於法國人而言亦是另一種優雅。從了解法國紋身史的過程中,這種價值觀上的演變亦可略見一斑。

十九世紀的法國紋身書集。

飄洋過海的紋身

追溯到十六世紀的大航海時代,當時法國的旅行家來回於南太平洋至美洲之間,路途上遇到來自各地,身上有紋身的人。在旅行家們的眼中,這些「紋身漢」都被標籤為「不文明」的人。然而長年航行於無際海洋的水手們,卻喜歡將其所見所聞紋在皮膚上。直至十九世紀,紋身就被法國人統稱為「Tatouages」。

永恆的帶罪之身

十九世紀的法國,紋身開始被用來將人以群分。對囚犯行烙刑所用的熱鐵,在1832年始被替換成更精密的刑具——紋身針,囚犯會被紋上獨一無二的代碼,用以識別其身份。雖則紋身於當時是作為司法部門判別罪犯的標記,但卻同時屬於不被社會認同的「違法」行為。在當時的基督教宗教文化中,於身體上加上任何本不存在的標記,都會被視為異教徒。因此,當紋身針穿過囚犯的皮膚時,就如同奪走了他們曾經神聖的身體,懲罰的不止肉體,乃至靈魂。

難以抗拒的吸引力

直至十九世紀末,紋身之於法國人的意義開始有微妙的變化。紋身文化開始盛行於囚犯之間,有的人甚至認為這些全身遍佈紋身的「壞男孩」有一種特別的魅力與風情。在當時出版的書不少都有提及這種現象,其中包括《EDITH PIAF’S TATTOOED LEGIONNAIRE》,以及來自前罪犯HENRI CHARRIERE的回憶錄《PAPILLON》。「PAPILLON」是書中主角的暱稱,來自他於胸前紋上的一隻蝴蝶,象徵了其渴望自由、希望逃離監獄的心。自那時起,人們開始以針與墨作為宣洩憤慨、表達內心的工具。

《Mauvais garçons: Portraits de tatoués (1890-1930) by Pierrat and Guillon.》書中收集了一些囚犯的紋身照。

身心之所屬

在逐漸的演變當中,當時的法國人開始利用紋身作為對群體的歸屬記認。他們認為紋身可以彰顯個人或團體的歸屬感,從重機車車隊到軍事團體皆用以建立自己的圈子,紋身文化於是流行於各種社區之中。

從法國紋身史中,可看到紋身文化與其國家文化之融合,紋身已然牢牢地刻在現代文化史中。時至今日,紋身文化於法國已發展出多種風格,其多樣性絕不遜色於其他國家,法國的紋身藝術家亦不斷以大膽、創新的設計挑戰著我們對美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