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爭產】羅啟瑞稱並非爭家產 籲兄弟姊妹1個月內簽協議 

撰文:陳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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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君集團 (0041)已故創辦人羅鷹石遺孀羅杜莉君 (羅老太)正申請撤換家族基金信託管理人滙豐,家族「爭產」風波愈演愈烈。羅家孻仔、新福港集團主席羅啟瑞今日表示,自己並非為「爭家產」,故提出與兄弟姊妹協議,圓滿母親羅老太的意願,將家族信託基金的資產分配權交回羅老太手上,並要求他們於一個月內作出決定。

指羅老太取錢打官司受阻

羅啟瑞早前以個人身份控告三哥羅嘉瑞、長姊羅慧端及滙豐等違責,他表示自己是「逼不得已」,又稱羅老太因要支付上述官司的高昂律師費,故打算從私人銀行和私人公司户口取錢,但一直受到阻撓,三哥和大姐羅慧端並無遵從母親意願加簽,幫助羅老太取錢。他直言「人要做到呢個地方,都是逼不得已、別無他法」。

羅啟瑞續稱,羅老太的私人銀行戶口在他和二哥羅旭瑞加簽,以及銀行職員現場見證下,成功取錢。惟私人公司銀行戶口方面,他指該私人公司的股權100%屬於羅老太,但公司董事為三哥和大姐,須要他們加簽才能取得公司現金。他稱,三哥和大姐均不協助母親,而該公司的文件存放於鷹君,他們亦禁止羅老太的代表律師前往取件,「手段是拖得一個月就一個月,何必呢?」他稱,該私人公司持有大量現金,以及少量鷹君的股票。

羅啟瑞提出協議,希望其兄弟姊妹共同圓滿母親心願,讓她安享晚年後,承諾屆時分家產不會取得多於自己現時應得的財產。(陳嘉碧攝)

先父遺願是不可以「分家」 

至於「爭產」疑雲,他表示羅老太只是希望更換家族信託基金的信託人,以及羅老太的利益和家庭所有人的利益無衝突。羅啟瑞認為,只有當家庭成員僅顧及個人利益,才會和家族利益不一致。

羅啟瑞強調,羅老太不想「分家」,指先父羅鷹石在家族信件稱「不到最後一步不可以拆,拆了就煙消雲散」,但他亦說現時未分家已經散了,「何況分家了?」他再稱「駛唔駛逆父母意,為乜呢?」

圓滿母親心願 並非為爭身家

羅啟瑞又提到曾經滙豐提出分家產的建議,但他無同意,重申都是為了圓滿母親心願。他稱按家族信託基金的原定分配,自己應得其中約一成多,而三哥則為最大份,但也只是多少許而已。他又作出承諾稱,可羅家人一同到律師樓簽署協議,保證不取得多於其應有的財產分配,條件是「只要兄弟姊妹跟我一起圓滿媽媽的意願,讓媽媽安享晚年,我便承諾,將來我(包括我的子女)從家庭中所得到的持份,如果比我現有的持份多的話,多出的數目便全數捐作公益慈善,以證明我沒有任何私心。」

羅啟瑞就給予三哥等兄弟姊妹一個月時間去考慮和執行。他提出是次協議,是希望證明自己並非為了分家產,「以後也就不要再用『我有陰謀』為藉口,對我的人格再作出攻擊!」 羅啟瑞亦補充,若能達成此協議,羅老太很可能毋須再打官司。

三哥羅嘉瑞發言人則表示,事件進入法律程序不便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