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前副省長虞海燕受賄案開庭 被告當庭認罪將擇日宣判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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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虞海燕受賄一案,今日(24日)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虞海燕當庭認罪,案件將擇日宣判。

甘肅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虞海燕受賄一案今日開庭審理。(人民日報)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虞海燕在1998年至2016年間,利用擔任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煉鋼廠廠長、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總經理、董事長、甘肅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共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產品銷售、工程承攬、房地產開發、職務調整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妻子李岩華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逾6563萬元人民幣。虞海燕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擇期宣判。

對於虞海燕一案,中紀委機關刊物《中國紀檢監察》早前亦曾刊文批評,虞海燕在任蘭州市委書記期間,表面上多次強調「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不搞『小山頭』、『小圈子』」,背後卻把大量酒鋼公司親信調到蘭州市核心部門、核心崗位任職,形成一個被稱為「酒鋼號」的「小圈子」,他還通過「培訓」向青年幹部灌輸效忠他個人的觀念,培植個人勢力。文章還指出,虞海燕這類人嚴重敗壞從政環境,造成潛規則當道、團團夥夥盛行,官員隊伍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使當地政治生態陷入惡性循環,出現抱團式、塌方式和系統性腐敗。

據早前報道,虞海燕是2017年被中紀委查處的「首虎」,也是繼其前任蘭州市委書記陸武成之後甘肅省查處的第2名省部級官員。而虞海燕被雙開5天後,甘肅蘭州市委原副秘書長金晉哲亦被「雙開」。虞海燕落馬6個月後,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亦「落馬」。

(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