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官媒評論:旺角暴亂分子被重判 一點都不冤枉

撰文:趙觀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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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騷亂案昨日(11日)判刑,梁天琦就暴動及襲警罪被判入獄6年,盧建民入獄7年,早前認罪的黃家駒則入獄3年半。
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版旗下微信公眾號「俠客島」就本案發表評論文章,稱「旺角暴亂分子」被重判並不冤枉,又指判決為「撥亂反正」,對香港社會頗多裨益。

梁天琦(中)被判入獄6年。(資料圖片)

文章題為〈香港旺角暴亂分子被重判 一點都不冤枉〉,開首先指,梁天琦等三人被判,「大多數香港市民都叫好,認為量刑適當」,也有少數人不滿意,甚至不服氣。但梁天琦於1月22日當庭承認襲警罪,黃家駒早前亦已承認一項暴動罪,「有罪在先,連自己都認,判刑有什麼好冤枉的?」

文章又說,「梁天琦們」也無需心理不平衡,因5月2日在區域法院已經有10名同黨分別被控暴動、刑事毀壞及襲警等罪而遭判刑。「用香港警方的話說」,尊重法庭的判刑,因為傳達的信息很明晰,那就是對暴力零容忍。「對暴力零容忍,這也是香港民意的最大公約數之一。」

「暴力宣揚理念違反香港法治精神」

文章稱,用暴力宣揚自己的理念,像黑社會一樣打打殺殺,罔顧市民及執法人員的財產和生命安全,既觸犯眾怒,更違反香港社會珍惜的法治精神。「香港原本是好好的商業和法治社會。旺角暴亂時,在有些人的刻意煽風點火下,香港被裹挾著在從法治模範生向街頭抗議和衝突叢生的另一種典型轉變,這毀的全是香港市民安居樂業的基礎。」

文章又道,有人稱刑期過重,因為被告參與騷亂是對政府施政、高樓價、普選等議題表達不滿,是政治示威。但法庭也有責任保護公眾利益,否則法治的尊嚴將蕩然無存。「試想一下,輕判將讓社會得到錯誤訊息,以後只要對政府及社會不滿,訴諸暴力即可。」

「撥亂反正 對香港社會頗多裨益」

文章批評,雖然明知暴力違法,但被告和其支持者往往以「政治示威」粉飾自己的行為;還反咬一口,指責對其審判有法律外的政治考量。

文章表示,有一段時間,香港的「反對派」或打著民主的旗號,或戴著「愛與和平」的面具,或編織著「國際標準」的謊言,把所有問題都「演繹」成政治話題,把小摩擦激化成大衝突,把個別現像上綱上線到兩地矛盾,並不惜把香港的繁榮穩定當作賭注和籌碼。「他們的所作所為,給香港社會造成巨大的撕裂和嚴重的內耗,也使得特區政府很難把主要精力投放在解決經濟民生問題上。」

文章結尾道,法院的判決再次讓方方面面都明白,法治才是香港社會繁榮穩定的基石。「如果把判決視為再一次的撥亂反正,應該對香港社會頗多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