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檢察長張軍在新加坡演講 強調中共黨章黨紀嚴於國法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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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正在新加坡訪問的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以《全面依法治國的中國方案》為題,在新加坡總檢察署發表演講。他表示,中國特色法治在於始終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又指中共黨章黨紀嚴於國法,只要黨章黨紀得到全面執行,國家法律自然能得到切實執行。

最高檢檢察長張軍(左)表示,中國特色法始在於始終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網上圖片)

張軍在演講中指出,中共十九大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為全面依法治國確立了新的歷史方位和時代坐標。中國的法治建設始終與國家事業發展同向同行,「中國夢」必然包括「法治夢」。改革開放40年,中國法治建設走過「一條極不平凡的道路」。「有法可依」的問題早已基本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雖一直存在但在不斷解決過程中。

張軍續指,中國把人民檢察院確定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這不僅僅是中國檢察制度的特色,也是中國司法制度乃至中國政治制度的一個重要特色。

「中國特色法治始終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張軍回應現場聽眾的提問時表示,中國特色法治與西方特色法治的最大分別,最大的區別在於中國始終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令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巨大的成就。「每個國家的法治必須也只能符合自己的國情,都有自己的特色,都有自己優秀的一面,強行移植、一概排斥都不是正確的路徑選擇。」

張軍又稱,不解決中共黨章的落實,就難以推進法治實施。鑑於黨員幹部佔公務員、司法官的絕大多數,黨章載明全體黨員要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黨章黨紀嚴於國法,只要黨章黨紀得到全面執行,國家法律得到切實執行、遵守也就成為自然。」

張軍強調,在民主、人權等政治和法律概念下,個人權益必須得到切實保護,但在處理個案時應當充分運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務必找准個人權利和集體權利的「平衡點」。同時指出,在幾千年人治的傳統下,中國發展法治最難的是包括官員在內公民法治意識的養成,「先是官員,進而國民法律意識、規則意識的養成仍需假以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