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收養家庭來華尋親將不得收費 民政部:讓他們感受祖國的關愛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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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在周三(21日)下發通知,要求全國的收養工作要遵循「兒童利益最大化」及「國內收養優先」等原則,同時規定外國收養家庭到中國「尋根」時,各地民政部門不得收取相關核實費用。

通知指,省級民政部門可以直接接受外國收養人的回訪接待申請,又或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由市級民政部門接受,然後應當自接受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天內,根據所提交的申請表完成核實工作,及時作出回覆並將資料通知兒童福利機構,過程中不得收取任何核實費用;此外,通知亦要求兒童福利機構要根據外國收養人的特點制定接待方案,建立完善尋根回訪兒童的檔案資料,加強與被收養兒童的長期聯繫,「讓被收養兒童感受到祖國的溫暖與關愛」。

民政部要求「讓被收養兒童感受到祖國的溫暖與關愛」。(視覺中國)

事實上,在中國收養孤兒向來被詬病存在「枱底交易」,例如出生在廣西梧州的孤兒、美籍華裔女子體操運動員赫德(Morgan Hurd),其去年在世錦賽中成為女子全能冠軍後,有內媒發現赫德被美國夫婦領養時,福利院曾收取高達8000美元的費用。甚至有網民爆料,聲稱外國收養人要領養中國孤兒,往往會被要求額外支付費用,動輒可多達三四萬美元。

到中國尋親的夏華斯。(網上圖片)

被收養兒童長大後到中國尋親亦有相當多的阻礙,例如生於湖北武漢夏華斯(Jenna Cook)20多年前被美國養母收養,長大後憑努力考入耶魯大學。夏華斯後來思念親生父母,特意回去武漢尋親,未料竟有多達44個非親非故的家庭來認親,令她不禁失笑「(我)被收養後成為美國公民的孩子,無法為你們和你們的兒子辦理依親移民的」。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