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南京大屠殺公祭日發布極端言論 兩名17歲少年被捕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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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年青男子因在12月13日(上周四)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當天在網上發布涉及南京大屠殺的極端言論而被捕,警方對兩人處以行政拘留7日。但依據法律規定,由於二人尚未成年,又是初次違反治安管理,故實際上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根據案情,17歲的天津學生于某某在當日先後在4個QQ群,通過更改群名、發布群公告、群內發消息等方式,發布涉及南京大屠殺的侮辱性言論,並配有日本「劊子手」屠殺中國人的南京大屠殺史料圖片。17歲的湖南青年李某某則在其微博評論區發布涉及南京大屠殺的具挑釁性、有損國家民族尊嚴及傷害人民感情的言論。

警方表示,已於今年國家公祭日當天施行的《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明確規定,禁止歪曲否定史實,侮辱誹謗死難者、倖存者,編造傳播有損國家民族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的言論信息等違法行為。對有上述行為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江蘇省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