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研究局局長:大部分政策文件常將有分歧的「真問題」拿掉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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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徐忠在中國經濟50人論壇2019年年會上直陳了當前部分政策文件在決策機制、文風、思路、執行等四大方面存在的問題。
徐忠稱,推動經濟轉型和高品質發展的關鍵在於建立規則明確、透明、市場化、法治化的高水準的市場經濟體系,而要實現上述目標,則要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有效性和精准度。

中國經濟50人論壇2019年年會日前在北京舉行。(網絡圖片)

徐忠在年會上表示,對目前存在的政策文件,存在四方面問題。

第一,從決策機制上看,有的文件表述與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精神保持一致,但一些改革的難點和實際需要解決的問題往往沒有提到。

「我想這背後可能是政策文件的制定過程和決策機制有關」,徐忠解釋,「大部分文件是由處長們起草的,但在交流時會發現各部門對一些問題的看法存在分歧。這種分歧可能是因為認識上的差異,也可能是有部門利益的考慮,很難協調一致。處長們沒有調整立場、相互妥協的權力,但檔的出台是有時限要求的,為了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規定動作,只好把有分歧的問題從政策文件中拿掉。而那些被拿掉的有分歧的內容恰恰是改革真正需要推動解決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第二,從文風上看,文件追求大而全、面面俱到,但具體怎麼改,往往語焉不詳,需要相關部門出台細則才能執行。

第三、從思路上看,很多政策檔仍沒有體現政策制定的科學性,體現市場化導向,以及系統化的分析框架。

高標準立法、普遍性違法、選擇性執法

第四,從執行上看,存在立法部門化現象,行政部門具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無法真正體現市場化和法治化。

徐忠稱,立法部門委託行政部門立法,法律、規章制度出台需要各部門之間自下而上溝通協調,負責起草檔的司長們發現各部門意見不統一,不能寫進法律裡,只能大而化之,結果是賦予了行政部門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導致高標準立法、普遍性違法、選擇性執法,同樣的規則因為執行部門的自由裁量權過大而產生選擇不同的效果,必然會擾亂市場預期,衝擊市場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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