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受賄逾1.4億元 廣東省原統戰部長曾志權被判處無期徒刑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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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中院周二(9日)公開宣判廣東省原統戰部長曾志權受賄案,曾志權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亦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曾志權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微博)

判決書指,曾志權在2004年至2017年,利用擔任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開發用地、承建工程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約1.4億元人民幣。

資料顯示,「本土」出身的曾志權在2017年5月獲任命廣東省委常委,躋身省委決策層,分管省統戰工作,並於翌年4月13日,正式出任統戰部部長。未料上任不足3個月,曾志權在同年7月11日就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

(福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