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被捕】港澳辦籲開兩條戰線 警方執法3招輿論效果成疑

撰文:趙觀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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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港澳辦就香港事態再次召開記者會,呼籲「正義力量站出來」,「維護美好家園」,抵制反政府浪潮。與此同時,港澳辦亦重申,對香港警隊果斷和嚴正執法表示由衷敬意,「全國人民都是警隊的堅強後盾」。
官方一邊要打輿論戰,爭取「被誤導、被裹挾的善良市民」支持,另一邊要打治安戰,支持香港警隊「嚴正執法」,打擊「激進暴力分子」。這兩條腿走路驟眼看似是互相配合,但執行起來卻是另一回事。

「鐳射槍」可近距離點燃報紙

自從7月29日港澳辦致以「崇高敬意」,警方大舉「加強執法」,總體而言分為3招,一是「殺一儆百」,二是「速戰速決」,三是「寧枉無縱」,而8月6日深水埗衝突即可作為範例。

根據警方講法,5名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休班警在區內發現形跡可疑的男子,截查期間對方欲逃走,於是上前截停。休班警檢查男子所持膠袋,搜出10支「鐳射槍」,每支長約18厘米,遂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為由,拘捕該男子。被捕者是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

8月6日警方於深水埗清場,其間一名女子倒地受傷,由救護員送院期間,不斷嚎哭。(賴南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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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警方例行記者會示範,涉事「鐳射槍」可於10秒內近距離點燃報紙,不過當晚警方未能交代「鐳射槍」的功率強弱,僅稱「攻擊性武器」的定義有不同詮釋,有合理懷疑即可作拘捕。O記總督察周學賢又補充,過去各次衝突中,示威者以「鐳射槍」照向警方,致令有警員不適。

即場拘捕代替「帶走調查」

以即場拘捕代替較溫和的「帶走調查」,在未能確認「武器」性能之前先發制人,警方行動意在殺一儆百,警告有意購買「物資」的示威者。可是警告未能奏效之餘,反而即晚引來數以百計民眾包圍深水埗警署,投訴警方「濫捕」。

到了晚上11點,警方疑似未有充份預警下,在警署2樓施放催淚彈,並派出防暴隊驅散民眾,貫徹近來速戰速決的作風。可是由這一刻開始,事件重點已由「鐳射槍」性能問題,再次變作催淚彈橫飛的畫面,於是一宗拘捕一人的小案件,化為居民區煙霧瀰漫的大掃蕩。

回顧歷次大掃蕩兵荒馬亂,不少在旁「觀戰」的街坊偶而會被誤傷,深水埗衝突似乎不例外。正值警方再次寧枉無縱,有一名街坊打扮的女子即受傷送院,她情緒激動,不斷嚎哭,聲稱自己甚麼也沒做,卻遭警方以警棍追打。事後未知警方有否拘捕該女子。

厲行拘捕「敲山震虎」

就事論事,不同政治陣營都指出,政府和警隊處於輿論下風是不爭事實,官方每日例行記者會,正正意在爭奪話語權。

從深水埗衝突可知,警方本來意欲藉厲行拘捕「敲山震虎」,然而最終換來小事化大與殃及池魚,震懾效果仍有待觀察,輿論上先再度處於退守狀態。

站在官方角度看,如果警方「果斷執法」缺乏準繩度和適當力度,反而會陷入惡性循環,往往要以更強武力壓制輿情反彈,可見港府要平衡輿論和治安兩條戰線,才有望達致港澳辦所期望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