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台港為陳同佳起爭執 凸顯「政治」的可怕無聊

撰文:蘇天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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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類結群而居以來,正義永遠是最優先的價值序列之一。為了實現正義,人類不僅在社會層面創建一套道德敘事體系,透過著書立說、言論表達來正人心,而且在建制層面建立司法體系,設計政治制度,來懲惡揚善。在理想的政治狀態下,正義、司法和政治應該是一致和相輔相成的。可誰能料到的是,在已經是21世紀的今天,在以保障人權和伸張正義為價值的台灣,竟然因為一起證據確鑿、犯罪嫌疑人願意自首的刑事案件與香港爭執不休,舉世譁然。

事情的緣起是曾因在台灣殺害女友潛逃回港,觸發港府啟動修訂《逃犯條例》工作,造成香港持續四個多月的空前社會震盪和嚴重管治危機,而當事人陳同佳在香港刑滿釋放前,在牧師勸服下表示願意到台灣自首。

10月23日剛步出監獄的陳同佳,為此鞠躬道歉稱「因為我自己做了些無可挽救的錯事,為他們帶來好大的傷痛,我自己的內心受責,所以我願意為自己的衝動,犯下的錯事,返去台灣自首,服刑受審,希望她的家人釋懷,曉穎安息」。

面對陳同佳自首,蔡政府起初的拒絕態度,折射出「政治」對人心和理性的矇蔽。(Reuters)

令人驚詫的是,陳同佳願意到台灣自首,起初卻遭到蔡英文政府的拒絕,不接受他的入境申請。蔡政府給出的理由是,陳同佳投案是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安排,刻意矮化台灣主權。陳同佳因受牧師啟發自願赴台自首,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卻被蔡政府「政治」解讀,「政治」應對。

去年2月案發後,台灣方面曾三度向港府提出司法請求,希望港府遣送陳同佳至台灣受審,並且台灣士林地檢署也已對陳同佳發出通緝令,該通緝令至今有效。然而當時港府試圖藉此案填補司法漏洞,不料釀成反修例運動,但這並不妨礙世人對陳同佳應該接受法律懲處的樸素認知。按照正常的司法邏輯,陳同佳願意赴台灣自首,台灣法院依法行使自己的司法管轄權,正常審理案件即可,完全沒必要節外生枝,更沒必要泛化到莫名其妙的政治層面。

但令人詫異的是,蔡政府各部門,竟然以一套看似言之鑿鑿、天衣無縫的說辭來拒絕接受陳同佳自首。比如,陸委會一度表示:「港方至今未提供該案件任何在港證據,更漠視其應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顯示其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再如,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受訪時質疑港府「是不是意圖把這個人送到台灣後,進行和中國有關的政治操作?」

台灣陸委會此前表示,「港方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網絡圖片)

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10月22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中國企圖用送來台灣合理化送中條例,「我們不會上當」,「該案兩邊都有管轄權,但殺人的人在香港,被害人的家屬在香港,加害人關在香港監獄,香港有其可及性和便利性,應該要就近審判、追訴。」蔡英文與蘇貞昌口徑一致的表示,台灣從來沒有放棄司法管轄權,人民應思考的是「為什麼香港放棄司法管轄權」。

這樣的邏輯令人費解,暫且不論香港司法奉行屬地主義,犯罪現場在台灣,港府如何追訴陳同佳,事實是去年12月台灣方面已對陳同佳發出通緝令,說明台灣政府知道管轄權在己,那為何今次拒絕接受陳同佳,如此前後矛盾、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實在難以服人,單是陸委會將一起簡單的司法個案上升到指控港府別具用心的程度,就非常不妥,難道世間任何事都有動機嗎?你又是怎麼知道和判定對方的動機?難道只要你自認對方動機不純,就可以棄正義而不顧?倘若如此,這樣的邏輯又和古往今來世人痛恨的陰謀論、「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有何分別?

蘇貞昌表示,中國大陸企圖用送陳同佳赴台灣「合理化送中條例」。(網絡圖片)

學法律出身、獲得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法學博士的蔡英文,難道不知道香港司法是屬地主義嗎?當然知道,稍有理解力的人都明白,香港司法只能審理髮生在香港的犯罪案件,對陳同佳在台灣的犯案沒有管轄權。如果香港司法對陳同佳案有管轄權,一年前就已經審判,也不會有今天的事。既然蔡英文不可能不明白問題所在,為什麼還要節外生枝?答案只有兩個字「政治」。

事實上,10月21日蔡政府國安局長邱國正表示,過去台灣法務部和陸委會曾要求移送陳同佳,但未獲港府回應,港府現在卻突然要移送(是自首),時機不妥,不得不在政治方面考量。此處「不得不在政治方面考量」,就言明瞭蔡政府政治操作陳同佳案的潛在考量。眾所周知,台灣現在處在2020大選的關鍵時刻,而蔡英文正是靠着吃香港反修例事件的豆腐,讓自己的支持率觸底反彈,成功穩定領先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而反修例事件正是由陳同佳案引起的,蔡政府或許認為此時讓陳同佳回台受審,不利於她在香港反修例事件上繼續「抽水」。

在這一點上,連台灣內部都看不下去。同樣是學法學出身、獲得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的前總統馬英九為此表示:「一條年輕的生命在台灣被殘忍謀殺而消逝,幫受害者討回公道是普世價值,我們的政府應該負起懲兇緝惡的責任,但卻明顯為了政治上的理由,自我閹割司法管轄權,棄人權與人命於不顧。」而作為綠營大佬、亦是法律出身、獲得哈佛大學法學碩士的台灣前副總統呂秀蓮,也看不下去,批評蔡英文:「不是很會撿槍嗎?這次大炮要給你,你怎麼閃躲了?」她認為蔡政府應該利用這次機會彰顯台灣的司法正義給香港和全世界看,也能給中國大陸上一課,而不是逃避司法責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同樣在接受媒體訪問時直言「看不懂」蔡政府的做法,人家要來投案,你又不要,「選舉到了,大家都抓狂起肖(閩南語:發瘋)」。

在陳同佳自首一事上,馬英九表示,幫受害者討回公道是普世價值。(洪嘉徽/多維新聞)

或許是面對洶洶民意的壓力,讓蔡政府意識到不妥。10月22日晚蔡英文突然改口表示,從來沒有放棄司法管轄權,希望社會民眾不要被誤導,也希望香港政府負起責任,提供必要的協助,讓司法機關掌握充分證據,完整確認法律責任,還受害香港人公道。當日,台灣陸委會亦表示,台灣將派人到港確認陳同佳身份並帶回台灣。這本是一個突破,但由於如果台灣派人來香港押解陳同佳,牽涉跨境執法問題,又把問題弄複雜了。

10月23日港府凌晨回應稱,「這等於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陳同佳可以自己選擇人員陪同赴台,台方可在他抵台後拘捕,完全在司法協助以外處理,港方提供協助,是基於陳同佳的要求,也必須在台方尊重港方的法律及制度下進行」,「台方若願意處理陳同佳的自首,應立即取消對他的入境管制」。

縱觀事件全過程,真是令人唏噓,感歎政治的可怕無聊。論道理,不管台灣和香港有多麼大的政治立場分歧,但伸張正義應該是最起碼的共同底線。一個負責任政府的做法應該是暫時拋下政治分歧,求同存異,儘快以個案方式依法處理,還死者一個公道,給世道人心一個交代。在這一點上,任何稍有理性、良心未泯的人,都不會不同意。可面對這麼簡單易懂的道理,面對伸張正義的責任,蔡政府竟然一時因為政治和選舉考量,將事情複雜化。

坦率說,假若蔡政府第一時間答應接納陳同佳自首,真的會不利於她的選舉嗎?其實未必,甚至她有可能因為放下政治分歧、妥善處理、伸張正義,而像呂秀蓮說的那樣「給香港和全世界看」,贏得認可。但遺憾的是,由於無聊、可怕的「政治」作祟,讓人心變得複雜,讓理性被暫時矇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