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第一案】拒絕「刷臉」入園 浙江教授起訴動物園獲立案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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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杭州一家動物園引進人臉識別技術,要求年票使用者使用人臉識別技術來完成入園檢票程序。浙江一名大學副教授對於動物園新措施的安全性、私隱性都表示懷疑,認為動物園的做法違法,遂起訴動物園,獲法院受理。
不少內媒形容,這是內地消費者起訴商家的「人臉識別第一案」。

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引進了人臉識別技術,要求年票使用者都使用人臉識別技術來進行入園檢票,豈料遭到起訴。(網絡圖片)

報道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的年票本來的檢票方式是通過年票和本人指紋雙重確認。由於指紋打卡耗時較長,動物園在今年7月引入人臉識別檢票系統,拆除原來的指紋檢票閘門,並要求年票持有人辦理註冊人臉識別,否則無法正常入園。

持有浙江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的浙江理工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也是年票持有人,他認為動物園的做法涉嫌違法。10月28日,郭兵向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1月1日,法院正式決定立案受理這宗案件。

園內的海報顯示,年票持有人需以人臉識別入園。(《錢江晚報》)

郭兵稱,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定,園區收集、使用原告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原告同意。而且,被告收集、使用原告個人信息,應該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郭兵稱,「採指紋,我是同意的。但是採集人臉信息,我是拒絕的,難道因為我拒絕人臉信息採集​​,作為年卡用戶的我就不能享受入園的權利嗎?」

教授:萬一信息洩露誰負責?

郭兵解釋,「像是之前很火爆的換臉軟件飽受爭議一樣,人臉信息採集​​我一直持保守態度的。比如,人臉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存在極不確定的安全風險,公安等政府部門出於一定的公共利益考慮採集人臉信息我還可以接受,但是一家動物娛樂遊樂場也能採集人臉信息,安全性、隱私性我都表示懷疑,萬一信息洩露誰能負責?」此外,郭兵在起訴狀中又要求動物園將年票費用全額退回。

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則表示,可以接受郭兵以身份證和年票雙重認證進園。另一方面,如果堅持全額退款的話,這對動物園來說不公平。

(《錢江晚報》)